中建卓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卢氏县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委托,就卢氏城隍庙修缮工程勘察设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卢氏县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项目名称:卢氏城隍庙修缮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三、项目预算金额:约60万元
四、项目内容:卢氏城隍庙位于卢氏县城中华街路北130米处,是目前豫西地区建筑规模较大且保存最为完整的古建筑群之一。现有山门、舞楼、献殿、正殿及东西厢房组成(总面积2300m²)。据《卢氏县志》及碑碣记载,该庙始建于元末明初重建。由于年久失修,现预对该项目进行修缮工程勘察设计。
五、拟定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兴中兴建筑设计事务所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卢氏城隍庙近些年来屡经修缮,现状完整性较好。但历次修缮缺乏系统性,诸多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经年累月建筑本体损害趋于严重:多数建筑普遍存在的砖材、石材酥碱劈裂、彩画地仗脱落、木构件糟朽、瓦件缺失劈裂等问题;且修缮过程中未使用传统工艺或原做法,致使建筑现状原真性不足;更有部分建筑的历史原貌因改建加建、不当的门窗替换等遭到破坏。 本次修缮工程勘察设计将针对上述问题,对建筑组群整体实施全面修复,真实、全面地保存并延续其历史信息和全部价值。对保护范围内现存文物建筑,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加以保护,严禁各类建设性破坏,在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前提下,真实、完整地保存历史原貌和建筑特色。
1986年11月21日被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河南省第二批文物保护单位;2013年5月3日经国务院批准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卢氏城隍庙不仅是豫西地区建筑规模较大且保存最为完整的古建筑群之一,而且具有明显的地方建筑特点,为研究我国古代建筑技术及历史提供了重要依据,需对其进行详细的勘察规划设计,为文物建筑的保护和修缮施工提供依据。因此,需要专业的勘察设计团队进行勘察设计。又因符合古建筑修缮勘察设计资质条件的单位极少,难以达到公开招标要求,且易延误项目进度,现夏季临近、雨季到来,城隍庙修缮迫在眉睫,为保证本次修缮项目规划与设计的一致性,因此需提高本次勘察设计采购的效率;为更好的保持城隍庙的完整性和延续性,故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此项目情况,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望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具有唯一性的论证意见,专业人员的姓名、职称、论证意见(见附件)。
八、公示期限从2017年6月 12 日至2017年6月 16 日止(5个工作日)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监督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卢氏县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 系 人:曹锐锋
电 话:13298273165
监督单位:卢氏县文化广电和新闻出版局监督人:马主任联系电话:03982252317
采购代理机构:中建卓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龙
电 话:0398-2258830 18739886204
电子信箱:25491403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