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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公安厅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基建用电增容施工项目(四次)谈判公告

浏览量:2029  发布时间:2017/6/12 15:35:00
中招国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南省公安厅的委托,就河南省公安厅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基建用电增容施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相关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河南省公安厅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基建用电增容施工项目       采购编号:豫财竞谈-2017-328   二、项目工程简要说明:    1、工程名称:河南省公安厅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   2、工程地点:河南省郑东新区郑开大道与前程路交叉口向北500米路东;   3、工程概况:该项目总投资约52988万元(不含征地费);总建筑面积约12042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95403平方米,地下车库及人防工程建筑面积约25025平方米。建筑分为三大部分,一栋主楼,两栋配楼,主楼建筑面积约45000平方米,地上十五层,地下一层,东西配楼均为地上五层(局部三层),地下一层。   4、本次谈判采购内容:本工程基建前期施工现场的供配电工程施工,具体工作范围包括报装、协调、施工、工程跟进及竣工验收、装表、送电等工作;工作内容为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协调、包验收、包装表、包首次委托维护费、包预付费装置、包送电。具体以谈判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合同协议中要求的工作范围和内容为准。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预算控制价:434000元;   7、供电时间要求:2017年7月21日前送电;   8、质量要求:达到工程质量验收的“合格”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   9、标段划分:本次谈判只设一个标段。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算)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近6个月内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伍级、承修伍级、承试伍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合同额200万元及以上供配电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二者缺一不可)。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提供劳动合同和近6个月内的社保缴纳证明);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合同额200万元及以上供配电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二者缺一不可)。拟配备施工人员应具备电工进网施工作业许可证(至少提供一名)。   4、信誉要求:最近三年内(2014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负责施工的工程项目出现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以及重大违法记录等问题。   5、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供应商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范围: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8、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四、谈判文件发售信息:   谈判文件出售起始时间:2017年6月12日~2017年6月15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5:00时~17:30时(节假日除外)。   谈判文件出售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9号新芒果大厦26层   谈判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   谈判文件售价:300/本,售后不退。   其他有关事项:购买谈判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供应商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供应商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6)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7)企业业绩及项目经理业绩复印件;   上述资料需要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谈判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6月21日09时30分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9号新芒果大厦26层会议室   六、谈判有关信息:   谈判时间:同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谈判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9号新芒果大厦26层会议室   其他有关事项:谈判时供应商应派代表参加。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省公安厅   地  址:郑州市金水路9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371-65881184   监督单位:河南省公安厅党风政风监督室   联 系 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882070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9号新芒果大厦26层   联 系 人:郭先生、吴女士   联系电话:0371-86050029/86180392   电子邮箱:hncx02@126.com   网    址:http://www.hncxzb.com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