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西平县城市规划设计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西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西平县城市规划设计项目。
2.2招标编号:XPGC-2017-074。
2.3建设地点:西平县境内。
2.4质量要求:合格。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五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标 段
标段名称
工期
第一标段
西平县中心城区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17-2020年)
60日历天
第二标段
西平县中心城区住房建设规划
60日历天
第三标段
西平县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
60日历天
第四标段
西平县中心城区城市设计和107国道沿线城市设计
60日历天
第五标段
西平县凤鸣湖景观工程设计
60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西平县城市规划设计项目规划设计及相关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二、三标段: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换发三证合一的投标人须提供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3.1.2投标人应具有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入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备注册城市规划师职业资格和高级工程师职称,并保证全职投入本项目工作,服从项目工作开展的时间安排。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劳务合同和本单位缴纳的近一年及以上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并提供可供查询的联系方式);
3.1.3投标人需提供201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的业绩。
3.2第四标段:
3.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换发三证合一的投标人须提供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3.2.2投标人须具备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资质、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注册规划师证书及高级工程师职称;
3.2.3需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原件及2017年1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由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缴纳的养老保险手册或劳动保险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扫描件加盖公章(若投标单位为事业单位,不需要提供本条所需资料,但须提供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3.2.4投标人需提供201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的业绩(合同额大于200万)。
3.3第五标段:
3.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换发三证合一的投标人须提供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3.3.2投标人须具备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资质、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市政行业(道路、排水)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3.3.3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景观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投标的项目负责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原件及2017年1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由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缴纳的养老保险手册或劳动保险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扫描件加盖公章(若投标单位为事业单位,不需要提供本条所需资料,但须提供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3.3.4投标人需提供201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的业绩(投资额大于7000万的纯景观合同)。
3.4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包括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委托人)。
3.5一个投标企业可以同时报名多个标段,项目负责人不得重复。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2017年6月12日至2017年6月16日,每日上午08:30至12:00 ,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产业集聚区办公楼12楼)。
4.2报名时携带资料
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到场,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报名。并携带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证明;(4)企业注册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5)业绩证明。提供原件审查并提供壹套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应与原件一致并按报名顺序装订成册),如有资料不全的或不符合要求的,将被拒绝报名。
5.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同报名时间。
5.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产业集聚区办公楼12楼)。
5.3售 价:招标文件每份10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标段
递交截至时间:保证金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到达指定账户
递交形式: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帐形式递交到下列指定账户
帐户名称:西平县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帐户-保证金
开 户 行:西平县农村商业银行顺达支行
帐 号:00000081951145045012-0003
地 点:西平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账户咨询电话:0396-6230397)
投标保证金银行汇单上应注明项目名称及标段名称
注:转账后须持转帐凭证到西平县非税收入管理局换领收据,未预交投标保证金的,取消投标资格。
7、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7 月6日上午9:30分整(北京时间), 地点: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产业集聚区办公楼12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 系 电 话:0396-2756705
地 址:西平县西平大道西段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邓女士
联 系 电 话:18037852902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祥盛街民生路口福晟国际2号楼11F(西电梯直达)
监督单位及电话:西平县住建局 0396-6221502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