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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高新区第三小学运动场、大门、室外道路、管网、围墙项目监理中标公示

浏览量:2494  发布时间:2017/6/2 11:49:00

项目名称  

安阳高新区第三小学运动场、大门、室外道路、管网、围墙项目监理  

项目编号  

S2017JL029  

招 标 人  

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  

联系方式  

13937297056  

招标代理  

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方式  

0372-2965212  

公示时间  

2017.6.2-2017.6.6  

中标时间  

2017.5.31  

质量目标  

合格  

工期  

从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止  

建设地点  

黄河大道与武夷大道交叉口东南角安阳高新区第三小学  

建筑面积(m²)  

/  

结构层数  

/  

中标范围和内容  

本工程主要包括主体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道路工程、运动场工程、钢结构工程及安装工程等。招标范围:施工全过程监理及保修阶段监理  

中标价(元)  

83600元  

公示媒体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推荐中标人排名  

投标  

报价  

(元)  

总监  

投标报价得分  

监理大纲得分  

组织机构、业绩与信誉、市场行为、服务承诺得分  

总分  

排名  

第一中标候选人  

北京国信建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83600.00  

秦莉  

26.37  

24.37  

40  

90.74  

1  

北京国信建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7719857841  

总监  

身份证号  

410502197701203547  

                                                                               

   

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