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延津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的委托,就延津县交警队北侧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审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延津县交警队北侧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7】049号
二、项目内容:采购垂直式垃圾压缩中转站设备一台(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三、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7年6月1日
评标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委员会名单:李利霞、赵鸿滨、刘健华、李青、郭俊霞
五、评审结果信息:
第二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德隆重工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485000.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亿升环卫起重设备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460800.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矿工起重环卫设备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385000.00元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延津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齐先生 张先生
电话:15903867188 13569432567 0373-7629368
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杜女士
电话:0371-55365976 13333719377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与黄河路交叉口金成时代广场6号楼808室
七、监督单位及电话
延津县检察院 0373-7717226
延津县财政局 0373-7627806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