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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QXZB-2017-70、7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淇县第一中学新建教学楼、实验楼、学生食堂建设项目已由淇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淇发改【2016】4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淇县第一中学,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与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三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淇县第一中学新建教学楼、实验楼、学生食堂建设项目(三标段);
2.2 招标编号:QXZB-2017-70、71
2.3 建设地点:淇县第一中学院内;
2.4 建设内容:学生食堂;
2.5 施工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标示的全部内容;
监理招标范围:对本项目(三标段)施工周期全过程监理;
监理服务周期:同施工周期及缺陷责任期;
2.6 工程规模:学生食堂一栋,框架3层约3600㎡;
2.7 项目概算:约600万元;
2.8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9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
2.10 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质量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监理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现行标准和规范合格要求
三、施工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必须在本单位注册并提供(2016年7月-2017年6月共计12个月)的劳动保险证明(以社会保障部门网上查询截图为准、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做入投标文件中)。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120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请说明情况并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技术负责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并提供(2016年7月-2017年6月共计12个月)的劳动保险证明(以社会保障部门网上查询截图为准,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做入投标文件中)。拟投入本项目的相关管理岗位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或造价员)必须在本单位注册并提供(2016年7月-2017年6月共计12个月)的劳动保险证明(以社会保障部门网上查询截图为准,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做入投标文件中)。
3.3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在投标截止日前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对象: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投标人未被列入最高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息截图,并提供投标人承诺书,投标人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投标人无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曝光(提供投标人承诺书,投标人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3.4投标人2014年以来承担过类似不低于1000万元(含本数)以上的工程项目至少1份。(每份完整的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及中标公示网上截图、施工合同原件,日期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3.5财务要求:提供企业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14年度-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没有被依法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本公告发布至开标截止日);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质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做入投标文件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做入商务标正本中。
监理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综合资质,
3.2拟派项目总监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有效期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及拟派总监)。
3.4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类似工程监理业绩至少一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协议书)。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以上资质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做入投标文件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做入正本中。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9月8日— 2017年9月14日在本招标公告公示期间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下载附件【附件1:招标文件;附件2:施工图纸;附件3:清单】;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不具有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五、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5.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子邮件、电子扫描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或上传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逾时所有疑问不予受理。
5.2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通知且不需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
5.3投标人在投标答疑时间内无疑问的,则视为对本招标文件、施工图及清单等资料全部理解并接受,中标后当无条件满足项目施工、安全和功能。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年9月29日上午9时30分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淇县鹤淇大道与纬六路交叉口向西150米路南天天创业园北口院内);
6.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淇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网站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淇县第一中学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92-7267903
招 标 代 理: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1853922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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