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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祥符区2017年第一批财政扶贫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浏览量:2675  发布时间:2017/6/12 12:02:00

开封市祥符区2017年第一批财政扶贫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封市祥符区2017年第一批财政扶贫道路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开封市祥符区扶贫开发领导组办公室,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开封市祥符区扶贫开发领导组办公室的委托,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开封市祥符区2017年第一批财政扶贫道路工程  

2.2项目编号:XFGK2017040  

2.3建设地点:开封市祥符区  

2.4投资总额:约868万元  

2.5计划工期:4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招标范围:施工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  

             监理标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  

2.8标段划分:14个标段  

第一标段:开封市祥符区范村乡赤仓村道路工程施工标段  

第二标段:开封市祥符区万隆乡中岗村道路工程施工标段  

第三标段:开封市祥符区万隆乡华阳寺村道路工程施工标段  

第四标段:开封市祥符区陈留镇朱清寨村道路工程施工标段  

第五标段:开封市祥符区仇楼镇韩一村道路工程施工标段  

第六标段:开封市祥符区兴隆乡李大河村道路工程施工标段  

第七标段:开封市祥符区袁坊乡付东村道路工程施工标段  

第八标段:开封市祥符区袁坊乡张吴砦村道路工程施工标段  

第九标段:开封市祥符区袁坊乡毛庄村道路工程施工标段  

第十标段:开封市祥符区刘店乡西祖良村道路工程施工标段  

第十一标段:开封市祥符区曲兴镇五闫村道路工程施工标段  

第十二标段:开封市祥符区曲兴镇后湾村道路工程施工标段  

第十三标段:开封市祥符区曲兴镇双楼村道路工程施工标段  

第十四标段:开封市祥符区2017年第一批财政扶贫道路工程监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企业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施工标段:①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具备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有效市政专业或公路专业贰级以上建造师资格(建造师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继续教育证),且未在其他在建施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③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需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自取得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之日,提供查询网页);  

④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工作人员及授权委托人应在本公司参加社会保险。(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近一年的缴费证明,并提供查询网页)如不在本公司参保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⑤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提供近三年以来已完成的1项类似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⑥财务状况要求:须提供企业近三年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  

监理标段:①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专业监理丙级或公路工程施工专业监理丙级以上资质(含丙级);②投标人项目总监必须具备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人报名须知  

4.1 报名时间:2017年6月12日至2017年6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地点:开封市祥符区经一路与纬三路交叉口产业集聚区服务中心10楼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1000元,图纸另售,售后不退。  

4.2报名时需携带:  

①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证、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身份证复印件;③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所需资料一套。  

【以上材料加盖申请人红章的复印件1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申请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4.3开标现场要求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加,逾期到达或未到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4.4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2%的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4.5每个投标单位只能就上述多个标段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报名。  

4.6投标人需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根据汴交管办(2016)13号文件规定,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报名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直接向检察机关进行汇总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结果在评标时提交评标委员会使用;但投标人应配合按要求提交查询所需的必要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副本即可)、查询申请、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  7  月  12   日10 点整(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开封市祥符区经一路与纬三路交叉口产业集聚区服务中心10楼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开封市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上发布。  

7、联系事项  

招标人:开封市祥符区扶贫开发领导组办公室  

联系人:程先生                                       

电  话:0371-22369135                

   

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计先生   

电   话:13460647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