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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丘县冯村乡中心卫生院数字化X线摄影系统(DR)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浏览量:1832  发布时间:2017/6/12 12:12:00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封丘县冯村乡中心卫生院委托,对封丘县冯村乡中心卫生院数字化X线摄影系统(DR)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封丘县冯村乡中心卫生院数字化X线摄影系统(DR)采购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封财招标采购【2017】043号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数字化X线摄影系统(DR)一套。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招标项目需求、货物清单及有关要求”。 

四、交货期:签订合同后 15 日历日完成本项目的交货工作(含安装调试)。

五、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为相应采购货物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7、在河南省具有长期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6月12日—— 2017年6月1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11:30,下午15:00—18:00

七、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八、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8.1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8.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已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8.3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8.4投标人须提供2014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份类似设备供货业绩(业绩须附相关证明材料);

8.5投标人应持有公司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日期为公告期内,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

8.6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

  以上材料在报名时需携带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注:按以上要求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九、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封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服务大厅(封丘县工业路与工业三路交叉口路东创业大厦八楼)

十、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7月4日9:30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封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标室

接受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7月4日8:30至9:30(北京时间),逾期提交或所提交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将不被接受。

十一、招标人:封丘县冯村乡中心卫生院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3-8368789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13233813110

十二、招标公告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封丘县人民政府网》、《封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等网站上同一时间发布。

十三、监督单位及联系电话:

  封丘县监察局:0373-8292325           封丘县财政局:0373-8280638

  封丘县检察院: 0373-8289291              封丘县发改委:0373-8285131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