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PGC2017033
1、招标条件
遂平县骏龙热电厂-房城变220KV线路迁改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遂平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遂平县域;遂平县希望大道东段线路迁改。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含内容,具体以施工招标答疑纪要为准(如有)。
2.3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4 要求工期:5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报名前须在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驻马店市供电公司备案并在施工完毕后负责并入电网。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4 2013年1月1日以来拟派项目经理承建过的投资额300万及以上220KV线路工程业绩(以施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5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括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查询日期不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及地点: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于2017 年6月12日至2017年6月16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在遂平县城南新区勤政路东段5#楼3楼遂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室报名。
4.2报名时由投标企业委托人携带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复印件内容与原件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携带资料如下: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考核证书、类似工程业绩;5、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电力主管部门备案证明;6、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注: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核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料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评标时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4.3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凡通过上述报名的投标人按通知时间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伍万元整;
5.2投标保证金形式: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帐支付。在投标截止日前汇款至遂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帐户:
开户行:中原银行遂平支行开户人:遂平县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账 号: 522010029724120 (转账时必须备注:交易中心保证金115002)。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附言中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等内容,交款后执银行转帐支票(汇票)到遂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换取投标保证金交付证明。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工程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7 月 5 日下午15:30分,地点为遂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遂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遂平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 主 任 联 系 人: 李 经 理
电 话:13938375677 电 话: 17503968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