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之星”选树活动候选人新媒体制作
及拍摄郑州市第四届“绿城清风杯”反腐电教片询价公告
1、询价条件
本采购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之星”选树活动候选人新媒体制作及拍摄郑州市第四届“绿城清风杯反腐电教片”项目已经批准,采购资金来自 财政 ,采购人为 郑州市人民检察院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用询价采购方式进行询价,欢迎符合采购要求、有能力的服务商积极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之星”选树活动候选人新媒体制作及拍摄郑州市第四届“绿城清风杯反腐电教片”项目
2.2采购人:郑州市人民检察院
2.3资金来源:财政
3、采购内容
3.1项目名称
3.1.1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之星”选树活动候选人新媒体制作项目
3.1.2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拍摄郑州市第四届“绿城清风杯” 反腐电教片项目
3.2项目内容
3.2.1“检察之星”选树活动候选人共34名,新媒体制作68件次
3.2.2“绿城清风杯”反腐教育片时长20分钟
4、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4.1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之星”选树活动候选人新媒体制作项目要求
4.1.1该项目产品须心可视化编辑为主,支持HTML5网页,基本结构为DOM,工具思路以交互为主,体现复合性和创造性。对资源处理编辑过程灵活,形式多样,须同时支持图片(JPG、GIF、ZIP、PSD)、音视频、网页等上传。
4.1.2该项目产品涉及到的功能须包括绘画、横幅、画布、物理引擎、运动模拟与监测、智能语音识别、轴动画、响应设备、跨屏互动、数据库、变量绑定、数据运算等复杂功能,可涉及外部js的应用。也须支持录音、拍照上传、获取用户个人信息等微信功能。在制作动画特效上,须提供多元的设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时间轴、运动轨迹、画布、计数器、事件组、对象组等。
4.1.3该项目产品须提供案例数据监测功能,数据包括流量时段对比和传播总量,并提供微信打开和分享的渠道占比分析、受众分析、传播分析、业务数据,为单个案例分析地域流量、终端流量、浏览时段、传播指数、活跃用户量等细分化指标,还支持多个案例对比。
4.1.4该项目产品支持IH5平台,图片按640*1040,MP3,3M,MP4,H246编码50M,画面尺寸默认640*1040,图片及视频须独立著作权人。
4.2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拍摄郑州市第四届“绿城清风杯” 反腐电教片项目技术要求
4.2.1全幅高清1024标准硬盘录制
4.2.2 3D片头制作,音效声字幕达到广电播出标准
4.2.3摄制影像资料提交需提供高清及标清版本【AVI及MPJ】
4.2.4硬件要求,电影级拍摄装备,视频标准要求,全画幅4K高清摄制(4096×2160)
4.2.5短片中须有一处以上广播级全景VR拍摄素材
4.2.6引用图像、视频等素材需要有相关著作权,不得因此引发争议或纠纷
5、响应人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5.2响应人必须具备:1、拥有独立的拍摄和制作团队;2、近三年来拍摄制作五部以上公检法系统的宣传片;3、拥有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播出和新闻发布资源;4、具有相关资质的影视公司且成立三年以上;5、自有拍摄高清设备;6、依法提供员工近三年来任一年的社保证明;7、公司可随时提供多讯道录制系统随时服务;8、拥有编曲及专业录音棚;9、执行导演拥有一定的知名度及影响力,作品或作者须获得过省、市级奖项,拥有2部以上代表作品。
5.3具备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查询结果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询价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4日18:30时; 报名方式为:各有意向的响应单位以电话直接向采购单位报名;报名电话:0371-67150620;询价时间为:2017年6月15日09:30时在郑州市人民检察院223室进行询价,愈期视为弃标。
注:各响应单位在询价时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公司委托代理人委托书、公司宣传册彩页、职工社保资料、获奖证书、无行贿记录证明。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邢庄北街9号
联系人:陆先生 联系电话:0371-6715062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联创工程造价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商都路与心怡路交叉口正岩铂兹中心16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1-88811805
郑州市人民检察院
2017-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