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PGC-2017-032
一、招标条件
遂平县希望大道西段人行道整修和育才东路道路排水工程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遂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遂平县希望大道西段人行道整修和育才东路道路排水工程。2、项目编号:SPGC-2017-032
3、建设地点:遂平县城区。
4、工期要求: 30 日历天。
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
6、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且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经年检合格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市政公用工程)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备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且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中的近6个月任意三项缴费证明,并提供社会保险查询号,以下简称“社保”证明)。主要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
(4)投标单位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
(5)企业在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承担过市政公用工程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中标公示网上下载页加盖公章);
(6)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项目经理、主要技术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出之日);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的方能参与报名;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报名需携带以下有关证件(证明):
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社保,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技术负责人职称证,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企业在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承担过市政公用工程类似项目业绩,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2其他有关证件。
(以上证件材料查验原件,另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投标单位应按上述资料的先后顺序装订成册)
4.3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事宜:于2017年 6 月 12 日至2017年 6 月 16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遂平县城南新区瞿阳大道与勤政路交叉口向东800米,创业大厦5号楼三楼,遂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大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注: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4.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整,售后不退。
五、资格审查
5.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驻马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投标保证金
8.1 投标保证金金额:投标人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10 万元整;
8.2 投标保证金形式: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转账支付,在报名截止时间当天下午17:00前汇款至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中标单位签订中标合同后退还投标企业保证金(无息)。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平县国槐路支行;
开户人:遂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941006010017066692
8.3 转账时必须备注:交易中心保证金115002;
注:交款后执银行转帐支票(汇票)到遂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换取投标保证金交付证明。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遂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396-4950668
招标代理机构: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3525339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