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平县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PGC201703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遂平县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遂平县高新产业集聚区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详见招标文件。
2.2建设地点:遂平县辖区。
2.3计划工期:72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5资金来源:自筹
2.6招标范围:以施工图纸所含内容及施工招标答疑纪要为准
2.7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企业应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壹级)或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壹级)或以上资质,且符合资质证书核定承揽范围的独立法人的施工总承包企业;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系列高级职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企业 (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须在公告发布期间。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于 2017年 6 月 12 日至 6 月 16 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由投标申请人派人员到遂平县城南新区勤政路东段5#楼3楼遂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室报名。
4.2投标企业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均应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持以下资料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清晰);
(2)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劳务合同及社保证明(原件);
(3)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证书及社保证明(原件);
(4)公告发布期间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5)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劳务合同及社保证明(原件)并提供上述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壹千元,售后不退。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工程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遂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遂平县高新产业集聚区投资 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0396-4922933 电 话:0396-3306806 13839927795
主管部门备案意见:已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