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第六十五小学校操场改造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招标人为南阳市第六十五小学校,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保利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现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南阳市第六十五小学校操场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BLZB-201706018
二、项目简要说明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建设地点:南阳市第六十五小学校
3、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不得转包、分包
4、工期要求:40日历天
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质量检验的合格标准(达到国家各项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经营本项目产品的相关内容;(包含体育场地设施施工)
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3、2013、2014、2015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2013年后成立的,从成立当年起算);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3.6、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需在报名有效期内开具;
3.7、被委托人须是投标人正式员工,须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及劳动合同。
3.8、人造草坪材料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材料为投标人生产除外)及相关国家体育用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的检测报告;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有意向的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于2017年6月 12 日至2017年6月 1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及有关资料到南阳市车站南路255号2楼(车站路与武侯路交叉口向南100米路西)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原件);
(4)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原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原件);
(6)开户许可证(原件);
(7)2013年、2014年、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2013年后成立的,从成立当年起算)(原件);
(8)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本单位委托代理人近三个月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及劳动合同(原件);
(10)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报名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11)提供近三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原件)。
(12)人造草坪材料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材料为投标人生产除外)及相关国家体育用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的检测报告
以上资料中的证明材料需在有效期内。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还需提供一份上述全部证明材料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上述所有原件将进行现场审验,装订成册的资料由招标人留存备查。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本。(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截止递交及开标
1、时间:2017年7月 3 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阳市车站南路255号5楼(车站路与武侯路交叉口向南100米路西)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委托的授权代表)当面送达并递交。
3、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阳市高新区行政(便民)综合服务中心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阳市第六十五小学校
地 址:南阳市第六十五小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8736508558
招标代理: 河南保利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阳市车站南路255号(车站路与武侯路交叉口南100米路西2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崔先生
电 话:0377-61596112 0371-56785515
邮 箱:3064685841@qq.com
河南保利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