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11线许襄界至库庄段大修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G311线许襄界至库庄段大修工程已由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以豫公路养【2017】242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许昌市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来自省补助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襄城县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修建及缺陷责任期内的质量修复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2.1工程名称:G311线许襄界至库庄段大修工程
2.2招标编号:XZ(2017)049
2.3建设地点:许昌市襄城县境内
2.4投资金额:本项目总投资9205万元;G311XK-1标段招标控制价47548954.00元;G311XK-2标段招标控制价40519572.00元;G311XK-JL标段招标控制价1319991.00元。
2.5计划工期:计划施工工期为6个月(2017年 6月至 2017年11月,缺陷责任期2年)。
2.6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2.7标段划分:
本项目设两个施工标段和一个监理标段。
第一标段:K394+916~K401+000,长6.084公里,编号G311XK-1标段;
第二标段:K401+000~K408+300,长7.300公里,编号G311XK-2标段;
监理标段:K394+916~K408+300,长13.384公里,编号G311XK-JL标段。
2.8招标范围:国道311线K394+916~K408+300段,全长13.384公里的路基、路面、交通工程及附属工程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以上的施工企业或河南省交通厅批准的公路养护工程二类(甲级)的施工企业,近3年内(2014年6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以施工合同日期为准)顺利完成两个以上(含两个)的国省干线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大、中修工程,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施工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具有相同工程类别和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且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均可参加。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同一个公司不允许同时对多个合同段(项目)同时进行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按照最新的信用评价结果,被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或交通运输部信用等级评定为D级施工企业不得购买招标文件,凡参与许昌市普通干线公路建设市场被查出业绩造假等不良行为的的单位不得购买招标文件。
4.报名时间及地点
4.1 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参与报名;
4.2 报名地点:网上报名,报名期限内在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详情查看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czbtb.com)首页办事指南中的业务流程(网上报名指南)。
5.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的获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在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特别提示:所有投标单位请时刻关注《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该项目所有澄清、修改、答疑、变更均在《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如未及时查看影响其投标,后果自负。)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5.3未通过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企业,拒收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 6月29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襄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襄城县八七路东电子产业园12楼1206开标室);
6.2逾期送达者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襄城县公路管理局
地 址:襄城县八七路6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