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绿地·香湖湾2、4、6号地块景观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南绿地港区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河南绿地港区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绿地·香湖湾2、4、6号地块景观工程;
2.2、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实验区(综保区)双鹤湖一街东侧、双鹤湖路北侧(2号地块)、双鹤湖路南侧(4号地块)、规划工业三路南侧(6号地块);
2.3、招标范围:绿地·香湖湾2、4、6号地块景观工程初步设计、深化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提供施工现场技术服务等;
2.4、设计周期: 100日历天;
2.5、设计质量:设计成果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技术规范的规定,满足上级有关部门的验收要求;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不少于8年从事园林景观工程设计;
3.4、投标人2014年1月1 日以来独立承担过类似规模工程设计业绩(景观面积不少10000平方米,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潜在投标人须先到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需证明投标企业未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与报名;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6 月 9 日至2017年 6 月 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由授权委托人本人到郑州市经三路15号(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广汇国贸A区1202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时需携带: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企业类似业绩,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有效期内)等。(上述所有资料出具原件,并提供两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3、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售价人民币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17年6月 30日15:00整,递交地点:郑州市经三路15号(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广汇国贸1213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绿地港区置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0371-56976847
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广汇国贸A1202室
联 系 人:仝女士
电 话:0371-65585907
邮 箱:glxmdczb@163.com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