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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淇水文化生态区地热田勘查开发项目(二次)补遗公告(2)

浏览量:1985  发布时间:2017/6/9 16:39:00

中国淇水文化生态区地热田勘查开发项目(二次)  

补遗公告(2)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相关规定,现对中国淇水文化生态区地热田勘查开发项目(二次)招标文件进行变更补遗:  

一、变更补遗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第3.1条款:“3.1 投标人资格条件: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 ①国土资源部液体矿产勘查甲级资质、地质钻探甲级资质或②国土资源部液体矿产勘查甲级资质、水利系统水井一级施工资质;”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4.1条款:“资质条件: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①国土资源部液体矿产勘查甲级资质、地质钻探甲级资质或②国土资源部液体矿产勘查甲级资质、水利系统水井一级施工资质;”  

现变更为:  

1.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第3.1条款:“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国土资源部地质钻探甲级资质和水利系统水井凿井壹级资质;”  

 2.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4.1条款:“资质条件: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国土资源部地质钻探甲级资质和水利系统水井凿井壹级资质;”  

二、增加《招标工程量清单》附件  

1.招标工程量清单详见《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附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向招标人提出修改而擅自修改工程量清单内容的视为废标。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关于本项目的修改、澄清、补充、变更公告,均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进行公示。潜在投标人有义务自行查阅或向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  

   

招标人:河南鹤壁国土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项先生                     联 系人:于静、王上博  

联系电话:0392-2288817            联系电话:0371-69092016、63919640-803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