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共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并提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项目名称:新乡市检察院技术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17XZ189号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图文工作站3台、图形视频处理PC终端1台、竖置触摸控制屏1台、竖置显示屏3台、执法记录仪8套、录音笔4台、案件专用密码箱4个、庭审一体化系统软件1套、笔记本电脑3台、照相机2台、一体机5台等,具体内容详见询价通知书。
四、项目预算金额:28万元。
五、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须具有竖置触摸控制屏、竖置显示屏、庭审一体化系统软件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技术证明文件;
7、供应商所投笔记本电脑、一体机必须是国家强制节能产品;
8、供应商应开具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
六、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购买:
1、网上报名、采购文件下载时间:2017年8月31日至2017年9月5日
8:30~12:00,15:00~18:00(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2、采购文件售价:200元/份。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开标地点现场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文件工本费,采购文件工本费按标段现场收取,未缴纳采购文件工本费的供应商,不具备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
3、采购文件下载地址: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xxggzy.cn/,进入“新版网站入口”,点击“电子交易平台登录”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及采购文件下载。
4、如项目为多标段,投标多个标段时,须每个标段都进行一次报名和下载采购文件的操作。
注:按以上要求领取了采购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询价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询价时间:2017年9月13日09:00,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响应性文件恕不接受。
八、响应文件递交及询价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第7开标室。
九、说明:
1、本项目全部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和下载采购文件,现场不再受理项目报名。
2、供应商首次网上报名前需先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注册成为会员并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步骤请参见“新版网站入口”首页重要通知栏目内“网上报名须知”。
3、供应商必须使用IE浏览器进行网上报名。供应商网上报名时,请在欲报名的公告下
方点击“我要报名”,选择CA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化招投标平台,进行网上报名、下载等操作。具体操作请进入新版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
4、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同时发布,请潜在投标供应商注意查看。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新飞大道100号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13803808011
代理机构:河南共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乡市和平大道南段176号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3——3069696 18637388288
十一、监督部门: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0373-3028801
新乡市财政局:0373-3688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