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受鲁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鲁山县将相河水污染治理及湿地建设工程PPP项目(以下或简称“项目”)的社会资本方进行采购招标。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鲁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老城大街西段
二、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福佑路东段新城铭座616、618室
三、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鲁山县将相河水污染治理及湿地建设工程PPP项目
采购编号: LZC2017-Ag064
四、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鲁山县相河城区段北干渠至鲁平大道。
2、规模:本项目全长9.276公里,其中:一期工程(北干渠至鲁平大道段),全长6.776公里;二期工程(鲁平大道至污水处理厂段),全长2.5公里。将相河河床最窄处6米,最宽处20米。
3、采购内容: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鲁山县将相河水污染治理及湿地建设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
4、运作方式:项目运作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方式。由项目公司承担项目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服务等工作。项目合作期限为17年(包含建设期24个月),自签署《项目合同》成立之日起计算。
5、合作范围:政府指定的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中选社会资本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按持股比例共同出资组成设立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运营管理等工作。项目公司通过政府方支付的当年运营补贴,收回投资成本和合理回报。在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向政府方无偿移交本项目所有资产及权益。
6、项目性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
五、申请人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社会资本方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条件和财政部 (财库〔2014〕215号)的要求,并应同时具备下述条件:
(1)申请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或者由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投标单位已换领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持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
(2)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该要求)必须具备良好的财务实力,近(2014、2015、2016)三年每年均为盈利,并提供近三年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独立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截至2016年12月31日总资产不低于7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不低于4亿元人民币。近3年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申请人需自行承诺)。
(3)申请人(联合体任何一方均可)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提供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注册的查询页面截图(加盖公章)。
(4)申请人拟派被委托代理人须为申请人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由申请人和其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及为其办理的且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含有五险一金的社保缴费明细证明(申请人为其连续缴纳的2017年1月份以来不少于三个月的)及相关缴费专用票据,同时提供查询方式。
(5)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该要求)近五年内(2012年1月1日至今)必须承接过一项投资额不低于4亿元(含4亿元)水环境综合治理(或湿地公园建设)投资、建设项目,或者承接过日处理规模4万吨以上污水处理厂或再生水厂的投资、运营项目(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申请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申请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申请人信用记录网页截图,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申请。
(7)申请人须提供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后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8)凡受托为本次采购的服务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的报名,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2家。
六、资格预审方法: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七、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八、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6月12日00时00分整至2017年6月16 日23时59分。
2、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pdsggzy.com/)“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招标文件的获取 :
获取地点: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之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时间:同报名时间。
3、资格预审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3.1缴费方式:转账或电汇支付文件费到指定账户。
支付账户名称必须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已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库中录入的账户(基本户或一般户均可,不支持结算卡支付)
3.2汇入账户和帐号:(投标保证金账户详见招标文件)
收款单位全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6013301012010093076
开户银行:平顶山银行行政中心支行
3.3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文件费转账成功后,须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将文件费成功绑定至所投项目或标段,之后方可下载资格文件(资格文件中包含清单等投标所需一切内容),纸质文件不再出售。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597.jhtml
注:考虑到人为操作和跨行转账时间延误等因素,文件费绑定工作的截止时间为开始报名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后两天,请投标人尽早进行文件费绑定工作。
3.4其他事项:
①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绑定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报名、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②招标文件费收取,交费绑定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鲁山县政府采购网》。
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7月 4日上午10 时
2、开标时间:同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接收。
十一、合格申请人确定方法
1、资格预审由项目实施机构组织专家,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核,满足文件资格要求的社会资本,原则上通过资格预审。合格社会资本才可进入投标阶段。
2、未参加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不可以参加项目投标。
十二、本项目联系人:
采购人:鲁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老城大街西段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5-5035706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福佑路新城铭座6楼616/618室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375-2193699 13903759328
2017年6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