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魏都区地方税务局厨具采购项目询价函
受许昌市魏都区地方税务局的委托,河南建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就“许昌市魏都区地方税务局厨具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及其它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供应商营业执照。
(3)采购范围:厨具采购。
(4)供货期:10日历天。
(5) 预算上限:53408元,超出者为无效响应文件。
二、采购需求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金额(元)
双炒单温电磁社
个
1
16900
16900
8层蒸车
个
1
3600
3600
电饼铛
个
1
1900
1900
压面机
个
1
2450
2450
保鲜切配台
个
1
3200
3200
双星水池
个
1
720
720
四层货架
个
1
960
960
保温售饭台
个
1
2200
2200
烟罩
㎡
5.04
1200
6048
排烟管
㎡
4.5
680
3060
弯头
个
2
1000
2000
风机
个
1
3200
3200
餐桌
个
9
490
4410
圆凳
个
36
35
1260
和面机
个
1
1500
1500
合计
53408
注: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上列费用包括材料采购、运输、安装、验收、维护、利润、其它施工费产生的各种费用及相关税费在内的总报价。一旦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三、响应文件组成
1、报价单
设备名称
品牌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金额(元)
备注
双炒单温电磁社
个
1
交货期不得超过10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8层蒸车
个
1
电饼铛
个
1
压面机
个
1
保鲜切配台
个
1
双星水池
个
1
四层货架
个
1
保温售饭台
个
1
烟罩
㎡
5.04
排烟管
㎡
4.5
弯头
个
2
风机
个
1
餐桌
个
9
圆凳
个
36
和面机
个
1
合计
2、资格证明文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供应商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行政公章。
四、询价项目响应须知
1、采购程序:(1)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2人。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2)确定被询价供应商名单:通过发布公告,确定不少于三家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3)询价:参加询价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4)确定成交供应商: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被询价的未成交供应商。
2、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本询价函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投标文件一式三份。每页均应加盖供应商行政公章。
3、保证金的递交:(本项目无需递交投标保证金)
4、询价函的澄清或修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询价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询价小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17年9月5日15时30分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许昌市劳动路1567号(劳动路与八一路交汇处东南角)河南建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询价小组应当拒收。
6、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供应商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7、询价响应文件的评审: 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8、推荐成交供应商:询价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9、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10、本项目质应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
11、本项目质保期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12、本项目工程款支付:经验收合格后除留5%质保金外,采购人报请有关部门完善相应手续后30日内支付。
13、供应商须委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并在签到表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否则视为放弃被询价资格。
五、联系人: 化先生 赵先生 电话及传真:0374-2771160
许昌市魏都区地方税务局
河南建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