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变更通知
各投标人:
现对滑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招标文件做如下变更:
1、 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第3.4条“投标人需提供自2013年1月1日以来完成或正在履行县、市的农村环卫保洁项目业绩”现变更为“投标人需提供自2013年1月1日以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3个县、市且每个县、市保洁区域不得低于1000平方公里的农村环卫保洁项目业绩”;
2、 原招标文件第35页资格评审标准中“良好的商业信誉证明材料指:提供2013年1月1日以来,完成或正在履行1个及以上县、市垃圾清洁服务项目的合同”现变更为“提供2013年1月1日以来,完成或正在履行3个及以上县、市且每个县、市保洁区域不得低于1000平方公里的农村环卫保洁项目的合同”;
3、 原招标文件第21页“第九、其他”现增加如下条款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必须法人到场;‚中标后,中标单位必须在滑县设立分公司;
4、 招标文件第70页第17条“乙方须在滑县内有固定办公场所及车辆设备停放场所(共不得少于300平方米),应提供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给甲方备案”现变更为“乙方须在滑县内有固定办公场所及车辆设备停放场所(共不得少于300平方米),应提供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给甲方备案且在滑县设立分公司”;
特此通知。
5、评标办法第37页“
项目
负责人
6分
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并取得“高级垃圾处理工程师”、“高级清洁管理师”、建设部指定行业颁发的“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三个证书中任一个证书得满分6分(开标时需提供劳动合同及证书原件,否则不得分)。
”
现变更为“
项目
负责人
5分
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并取得“高级垃圾处理工程师”、“高级清洁管理师”、建设部指定行业颁发的“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三个证书中任一个证书得满分5分(开标时需提供劳动合同及证书原件,否则不得分)。
企业属性
1分
央企得1分,其他不得分(以2016年央企名录为准)。
”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现变更为“2017年6月28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其他不变。
特此通知!
采 购 人:滑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 系 电 话:0372-8186115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卜瑞娟
联系方式:0371-55689399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