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杞县2017年第二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已由汴交2017(15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杞县交通运输局,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杞县2017年第二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2.2招标编号:汴交2017(158)号
2.3工程建设地点:杞县境内
2.4工程规模:杞县2017年第二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规模约32公里。
2.5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施工图纸、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施工。
监理标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期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2.6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7工程质量:合格
2.8项目估算价:约 2070万元
2.9标段划分:施工共划分8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
第一标段:杞县2017年第二批农村公路施工(约0.9公里)
第二标段:杞县2017年第二批农村公路施工(约1.53公里)
第三标段:杞县2017年第二批农村公路施工(约2.12公里)
第四标段:杞县2017年第二批农村公路施工(约2.6公里)
第五标段:杞县2017年第二批农村公路施工(约4.1公里)
第六标段:杞县2017年第二批农村公路施工(约4.8公里)
第七标段:杞县2017年第二批农村公路施工(约5.4公里)
第八标段:杞县2017年第二批农村公路施工(约11.4公里)
监理标段:杞县2017年第二批农村公路施工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适用于施工所有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公路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且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之后的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须有注册会计师签字及盖注册会计师资格证章。)
4)业绩要求:
企业业绩:2015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需提供不少于1份已完工的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接收证书)。
项目经理业绩:2015年1月1日以来以来,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接过的不少于1份已完工的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接收证书)。
注:企业业绩与项目业绩不允许重复使用。
5)被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及在本公司缴纳养老保险(提供劳动合同及被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2017年1月1日以来连续五个月以上按时缴纳养老保险(以社保部门出具的书面缴纳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并加盖社保部门公章及可供查询的联系方式)
3.2监理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1)、投标人须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含丙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2)拟派项目总监为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并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
3)被授权委托人和项目总监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及在本公司缴纳养老保险(提供劳动合同及被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2017年1月1日以来连续五个月以上按时缴纳养老保险(以社保部门出具的书面缴纳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并加盖社保部门公章及可供查询的联系方式)
3.3施工标段及监理标段其他要求:
投标人需要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对象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被查询人对象近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
根据汴交管办(2016)13号文件规定,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报名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直接向检察机关进行汇总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结果在评审时提交评审小组使用,本项目投标人需通过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人应配合按要求提交查询所需的必要资料,如下: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若营业执照不是三证合一,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身份证复印件;
(4)查询申请函(需注明:项目名称、业主单位、项目金额、报名时间、开标时间、共有几家投标公司等事项)
(5)附:查询清单(列明:公司名称、代码、法人及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以上(1)、(2)、(3)项由投标单位向代理机构提供,(4)、(5)项由代理机构连同(1)、(2)、(3)项一并向检察机关提供。(以上所需材料必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只允许投标人投报其中一个标段。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至 2017 年 9 月 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下午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到杞县综合服务大厦四楼6411室投标报名(金城大道与经四路交叉口东北角杞县便民服务中心)。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8月28日至2017年9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下午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到杞县综合服务大厦四楼6411室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报名后购买招标文件;
施工标段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即可)、法人身份证或被委托人身份证、项目经理身份证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书(不查看原件);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以上资料装订两份需加盖单位公章以及一份查询无行贿所需的资料。
监理标段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即可)、法人身份证或被委托人身份证、项目总监身份证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书(不查看原件);以上资料装订两份需加盖单位公章以及一份查询无行贿所需的资料。
注:根据豫建建[2016]38号文件第二条规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可不提供原件,但应提供盖章复印件,保证查询信息与复印件一致。
(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申请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由评审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此外投标单位还应单独提交3. 3(3)项目所规定的资料,以理机构向检察院机关提交并查询各投标人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5.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1000元,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开标前提交一定数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按项目估算价的2%取整提交,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名: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原银行杞县支行
账 号:5030629900012
银行地址:杞县建设路中原银行一楼
收退地址:杞县综合服务大厦十一楼保证金缴纳室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17年9月21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杞县综合服务大厦十一楼开标室(地址:金城大道与经四路交叉口东北角处杞县便民服务中心)。
2、届时参加投标的单位拟派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和委托代理人应持项目经理证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及有效身份证原件亲自参加,在投标截止前由招标人代表及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验证其到场情况,并由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签字确认到场;拟定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不按规定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放弃投标)。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杞县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13693896166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南路正光北街煤建大厦B座二单元三楼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 话: 0371-22033959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