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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村级光伏扶贫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二次)公告

浏览量:1553  发布时间:2017/8/28 15:52:00

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就其延津县村级光伏扶贫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并提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项目名称:延津县村级光伏扶贫工程项目

    二、项目编号:延交财谈判采购【2017】067号

    三、项目内容:包括负责太阳能光伏电站从勘察直至并网正常运行所需的全部勘察、工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供应(含供配电工程验收规范要求必须配置的消防器材及相关工具、材料)、运输及储存、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设备监造、培训、调试、试验及检查测试、试运直至验收最终交付生产,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工程实施过程中及竣工验收后要求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等。

项目预算金额:100万元

   五、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

5、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供应商须具备:

供应商须为太阳能光伏的生产商或具有生产商授权的代理商(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太阳能光伏发电生产或销售、设计安装);且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招标项目;

8、供应商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且在有效期内;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购买: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工作由评标委员会独立审核,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不需要携带、提供任何资料。

七、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7 年 8月 28日—— 2017 年  8月 30 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1:30        下午15:00-17:30

谈判文件发售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综合服务大厅(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

八、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 2017年 9月 1 日上午9:30

九、响应性文件递交及谈判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三开标室(延津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网站上同时发布。

十一、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延津县王楼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350343722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0371-63899156  

十二、监督部门: 延津县财政局:0373-7627806   延津县发改委:0373-7697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