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委托,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对其外聘法律服务机构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该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已落实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GMFG17535
2、招标内容:公开选聘 1 家律师事务所为招标人提供法律咨询、合同审核、诉讼事务等法律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需求)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3.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拥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核发的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或破产状态,企业或企业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且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3投标人须具有省司法厅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依法注册成立5年以上,执业律师10人以上;
3.4投标人拟派出的法律顾问须取得律师执业资格,且连续执业5年以上,其所提供常年法律服务的单位不得超过5个,并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未受到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无不良执业记录和犯罪记录;
3.5投标人须通过检察机关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并提供其出具在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
3.6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1)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可于2017年8月28日至2017年9月4日每天9: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到洛阳市洛龙区凝碧南街中铝嘉园1号楼2单元22层2202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套,售后不退。
(2)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组织结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拟派出的法律顾问律师执业资格证及其身份证、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
注:以上报名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套。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9月19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洛阳市新区体育中心体育场西入口202区汉庭酒店三楼会议室
6、招标人定于2017年9月19日上午09:00 (北京时间)在洛阳市新区体育中心体育场西入口202区汉庭酒店三楼会议室举行开标大会,届时投标人代表应到场参加。
7、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及《洛阳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内网》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
使用单位: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法规科
地 址:洛阳市开元大道246号
联系人:姜女士
电 话:0379-6592112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侧
联系人:何先生、孙女士
电 话:0371-69136955、0379-65527717
传 真:0371-69131088
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
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