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7年购置吸粪车项目
2.项目编号:管竞采(2017)097号
3.采购内容:吸粪车一辆(技术参数详见谈判文件)
4.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5.采购预算:26.5万元
6.供 货 期:合同签订后15 日内交货
7.质量标准:合格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供应商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供应商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范围;
3、供应商具有良好财务状况和社会保障资金;
4、供应商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可以是提供所需的主要产品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6、投标单位为代理商,应有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
7、供应商应具有至少一项类似业绩(合同签订日期2014年1月1日以来);
8、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以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开具时间为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
9、供应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潜在的供应商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信息: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8 日至2017年8月30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郑州市高新区长椿路梧桐街国家大学科技园孵化1号楼702。
3.报名时须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有效的上述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3)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算);
(4)企业近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
(5)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为竞争性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对象:法人及法定代表人);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纪录的书面声明;
(7)开户许可证;
(8)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代理商提供);
(9)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
(10)证明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文件
(以上证件报名时出示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份(复印件装订成册),如申请人不按上述要求提交资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
四、谈判文件获取信息:
1.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8月28 日至2017年8月30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谈判文件获取地点:郑州市高新区长椿路梧桐街国家大学科技园孵化1号楼702
3.谈判文件获取方式:现场
4.谈判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六、谈判时间、地点:
谈判时间: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谈判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七、发布公告媒体:
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管城区政府采购网》等相关网站上发布。
八、采购项目联系事项:
采 购 人:管城回族区城肥管理队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1-66254105
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陇海路282号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高新区长椿路梧桐街国家大学科技园孵化1号楼702
联 系 人:王先生、李女士
电 话:0371-86550392
查询机构: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一楼办事大厅
地 址:中州大道与郑尉路交叉口东北角(中州大道与航海路交叉口往南500米加油站对面)
联 系 人:张先生 高先生
联系电话:0371-67152075 0371-67152035
申请书(仅供参考)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
(企业名称)是依照有关法律成立的(企业级别)企业,办公地址:(XX市XX路XX号)。现我公司拟参与招标编号为:(XXXX) 号(工程项目名称)。该工程项目由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组织,业主单位为(单位全称)。
兹申请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对我公司的合法经营诚实信用度(行贿档案记录)予以查实。
特此申请,敬请证明。
单位名称:(盖章)
申请时间: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