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土地整治项目选聘技术服务单位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中牟政采公开-2017-08-28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牟县土地整治项目选聘技术服务单位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牟县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中牟县土地整治项目选聘技术服务单位
2.2招标编号:中牟政采公开-2017-08-28
2.3建设地点:中牟县境内
2.4建设规模:中牟县刁家乡、郑庵镇土地整治项目约120公顷;中牟县雁鸣湖镇土地整治项目约160公顷;中牟县狼城岗镇、黄店镇、姚家镇土地整治项目约205公顷。
2.5工期:自进驻项目现场之日起计算5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验收标准:按国家、省、市验收规范及招、投标文件要求执行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三个标段
一标段:中牟县刁家乡、郑庵镇行政辖区域内土地整治项目土地清查、项目勘测、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设计方案与预算编制、项目后期面积复核;
二标段:中牟县雁鸣湖镇行政辖区域内土地整治项目土地清查、项目勘测、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设计方案与预算编制、项目后期面积复核;
三标段:中牟县狼城岗镇、黄店镇、姚家镇行政辖区域内土地整治项目土地清查、项目勘测、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设计方案与预算编制;项目后期面积复核
2.9招标范围:本招标各标段涉及乡镇行政辖区域内项目的土地清查、项目勘测、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设计方案与预算编制、项目后期面积复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农林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 投标人需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投标单位名称、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
3.5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信用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页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备注:投标人可对以上三个标段同时进行投标,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8月28日至2017年09月0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农业路东16号省汇中心A座2709室)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4.2 报名时需携带资料:
(一)法定代表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三)财务状况报告(以2014年度-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为准,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年份开始提供向后推算),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及承诺;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资质证书;
(七)项目负责人职称证;
(八)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
(九)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页面。
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和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并装订成册;(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不需提供证件原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及“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信息、资质证书加盖公司公章查询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年09月18日09时30分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豫棉宾馆(郑州市金水区红专路66号花园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向东200米);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招标人:中牟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71-62160213;15515598023
联系地址:中牟县商都大道(东)368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史先生
电话:0371-60933926、13525556852
联系地址:郑州市农业路东16号省汇中心A座270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