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对其“督查督办信息系统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有关本次招标的详细信息如下:
1、项目总体要求:
本项目需要建设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督查督办信息系统,在对招标人需求进行充分、具体的调查和分析的基础上完成系统的深化设计,设计开发出符合招标人需求的应用软件,完成系统的安装调试、现场测试。同时对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负有责任。
2、招标编号:GMHG17497
3、招标内容:
(1) 督查督办信息系统用户需求调研及优化、深化设计;
(2) 督查督办信息系统设备与材料的采购、供应及其运输、包装、仓储;
(3) 督查督办信息系统设备的安装和调试;
(4) 督查督办信息系统软件开发、测试、安装与部署;
(5) 各相关系统接口的开发、测试和集成等工作。
(6) 督查督办信息系统的实验室测试(至少包含接口测试和单系统功能测试);
(7) 各相关系统安装、调试、测试的配合等。
(其它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要求)
4、项目建设工期: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日起60日内完成全部项目工作并通过合格验收。
5、项目质保期:
自项目验收合格日起至少3年
6、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其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采购内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完备的客户服务体系;
(3)2014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没有重大合同违约行为;
(4)投标人须提供2014年以来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项目合同内容须至少包含能够实现督查督办系统项)经验并通过买方验收合格;
(5)信用信息查询及使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潜在投标人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其(包括企业法人)信用记录,并保存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潜在投标人(包括企业法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6)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查询日期为报名开始日;
(7)投标人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5、购买招标文件的地点和时间
(1)购买招标文件的地点: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招标一部。
(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年8月26日起至2017年9月1日止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800元,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一份符合招标文件资格条件要求的通过用户方验收合格的业绩合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以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一份。未按要求提交上述资格证明文件的不予受理。
6、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时间
(1)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机场三路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办公楼433会议室。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9月15日上午9:00分。
7、开标地点和时间
(1)开标地点: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机场三路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办公楼433会议室。
(2)开标时间: 2017年9月15日上午9:00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招标人: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新郑国际机场
邮编:451161
联系人:相先生
电话:0371-58516297
招标机构: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
邮编:450002
联系人:范先生
电话:0371-69131989
传真:0371-69131088
邮箱:hngmzb-fanch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