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信息 > 招标公告> 正文

尉氏县2017年整村推进项目招标公告

浏览量:2129  发布时间:2017/6/9 8:52:00

尉氏县2017年整村推进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尉氏县2017年整村推进项目已由【尉财采公开2017010】批准建设,目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齐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尉氏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的委托,对本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尉财采公开2017010号  

2.2建设地点:尉氏县境内  

2.3建设内容:村内道路建设,村内文化广场建设及附属工程,太阳能路灯及项目全部工程监理。  

2.4建设资金:约1091万元  

2.5计划工期:第一至七标段为50日历天;监理标段为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招标范围: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的全部内容及本项目施工期和保修期监理。  

2.8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9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8个标段:  

第一标段:邢庄乡大庙杨村村内道路建设(修建18公分水泥砼5000平方米)  

          庄头镇郑一村村内道路建设(修建18公分水泥砼7000平方米)  

          水坡镇李岗村村内道路建设(修建18公分水泥砼2000平方米)  

第二标段:张市镇坡庄村村内道路建设(修建18公分水泥砼7000平方米)  

          十八里镇前滹沱村村内道路建设(修建18公分水泥砼2000平方米)  

          蔡庄镇蛮杨村村内道路建设(修建18公分水泥砼3500平方米)  

          小陈乡靳老村村内道路建设(修建18公分水泥砼3658平方米)  

第三标段:南曹乡马庄村村内道路建设(修建18公分水泥砼7000平方米)  

          南曹乡砖楼村村内道路建设(修建18公分水泥砼3600平方米)  

          南曹乡中山村村内道路建设(修建18公分水泥砼7000平方米)  

          大桥乡岗刘村村内道路建设(修建18公分水泥砼3500平方米)  

第四标段:大营镇三户赵村村内道路建设(修建18公分水泥砼7000平方米)  

   大马乡胡陈村村内道路建设(修建18公分水泥砼7000平方米)  

   朱曲镇毛寨村村内道路建设(修建18公分水泥砼7000平方米)  

   朱曲镇黄庄村村内道路建设(修建18公分水泥砼3500平方米)  

第五标段: 邢庄乡水黄村村内道路建设(修建15公分水泥砼3374平方米)  

   邢庄乡屈楼村村内道路建设(修建5公分水泥砼13750平方米)  

   新尉园区枣朱村村内道路建设(修建15公分水泥砼6627平方米)  

第六标段:庄头镇郑一村文化广场建设(修建村内文化广场12公分水泥砼630平方米)  

  庄头镇王家村文化广场建设(修建村内文化广场12公分水泥砼1000平方米)  

  水坡镇李岗村文化广场建设(修建村内文化广场12公分水泥砼1100平方米)  

  大桥乡岗刘村文化广场建设(修建村内文化广场12公分水泥砼1000平方米)  

  张市镇边岗村文化广场建设(修建村内文化广场12公分水泥砼1200平方米)  

  张市镇坡庄村文化广场建设(修建村内文化广场12公分水泥砼1000平方米)  

  南曹乡中山村文化广场建设(修建村内文化广场12公分水泥砼1200平方米)  

南曹乡马庄村文化广场建设(修建村内文化广场12公分水泥砼1200平方米)  

第七标段:朱曲镇毛寨村文化广场建设(修建村内文化广场12公分水泥砼1300平方米)  

朱曲镇黄庄村文化广场建设(修建村内文化广场12公分水泥砼2600平方米)  

  大营镇三户赵村文化广场建设(修建村内文化广场12公分水泥砼2500平方米)  

  大马乡胡陈村文化广场建设(修建村内文化广场12公分水泥砼1300平方米)  

  岗李乡袁庄村文化广场建设(修建村内文化广场12公分水泥砼1300平方米)  

  邢庄乡水黄村太阳能路灯建设(6米高太阳能路灯90盏)  

第八标段:一至七标段全过程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继续教育证(按规定需要参加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被授权人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具有劳动合同。  

第八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投标单位的项目总监、被授权人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具有劳动合同。  

3.2 投标人需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根据汴交管办(2016)13号文件规定,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报名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直接向检察机关进行汇总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结果在评标时提交评标委员会使用;但投标人应配合按要求提交查询所需的必要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查询申请涵、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及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身份证复印件,查询资料均需要加盖公章,并用曲别针装订】 。  

3.3投标人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投标人报名至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期间一旦发现投标人存在信用问题,招标人均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投标人只能对以上符合要求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不允许报多个标段。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6 月 9  日至2017年 6 月  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尉氏县福园路东段宏泰大厦)四楼报名处进行报名。  

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第三项“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2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原件验完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注: 1、根据豫建[2016]38号文件第二条规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可不提供原件,但应提供盖章复印件及网上查询结果,保证查询信息与复印件一致。  

2、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3、招标文件售价:第一至第五标段500元/套,第七标段500元/套,第六、第八标段3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仅供参考,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尉氏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联 系 人:石女士  

电    话:0371-27993616   1378110076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齐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13353818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