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垣县妇幼保健院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长垣县妇幼保健院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人:长垣县妇幼保健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长垣县妇幼保健院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HNTSZB-2017-008
四、采购项目内容:妇幼保健院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六、预算金额:55万元
七、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7、若为经销商,须提供软件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及技术服务承诺书原件;
8、供应商须具备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和软件类的质量管理体系认定证书;所投产品须有电子病历系统(EMR)和实验室管理信息系统(LIS)著作权证书;
9、供应商为外地企业,须在河南设有全资分公司(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及证明)或办事处(提供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办事机构备案登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等分支机构,且在分支机构有常驻售后服务人员不少于5人(以社保证明为准);
10、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出具日期自公告发出之后);
11、对于出借资质围标、串标的从业单位,一经查实,列入黑名单,并取消其该项目投标资格;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八、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若是委托报名,须提供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2、若是法定代表人参与报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4、若为经销商,须提供软件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及技术服务承诺书原件;
5、供应商须具备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和软件类的质量管理体系认定证书;
6、所投产品须有电子病历系统(EMR)和实验室管理信息系统(LIS)著作权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软件厂商公章)
7、供应商为外地企业,须在河南设有全资分公司(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及证明)或办事处(提供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办事机构备案登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等分支机构,且在分支机构有常驻售后服务人员不少于5人(以社保证明为准)。
(按以上要求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九、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8月25日至2017年08月31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8:00;
十、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长垣县人民路与留晖大道交叉口西南角办公楼招标部;
十一、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十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09月14日上午09:00;
十三、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长垣县人民路与留晖大道交叉口西南角办公楼会议室;
十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公开发布。
十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长垣县妇幼保健院
联 系 人:尚先生
联系电话:15037302452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天舜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报名联系电话:0373-8868988
长垣县妇幼保健院
河南省天舜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