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烟草公司洛宁县分公司预检封包条、伸缩移动遮阳棚、电子磅采购项目一、二标段(二次),招标人为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到位,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洛阳市烟草公司洛宁县分公司预检封包条、伸缩移动遮阳棚、电子磅采购项目一、二标段(二次);
1.2项目编号:FDZB-F-2017-713;
1.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一标段:预检封包条采购;
二标段:伸缩移动遮阳棚采购;
1.4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1.5供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供货;
1.6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7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需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能够为本项目提供相关产品及服务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2.2以上各标段投标人均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2.3以上各标段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投标人自行声明);
2.4本项目各标段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3.1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8月25日至8月3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
3.2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宝龙城市广场水系龙街5-113号。
3.3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份,售后不退。
3.4报名时需提交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后附被委托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3、制造商授权书(代理商提供);4、一般纳税人证明资料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记录复印件;投标人报名时需持以上证件的原件备查,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壹份。
3.5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同开标时间)
4.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4.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及《洛阳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内网》上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
使用单位:洛阳市烟草公司洛宁县分公司
地 址:洛宁县兴宁西路
联 系 人:贺先生
联系电话:0379-66285805
招标代理: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普济路交叉口威斯顿广场12楼
联 系 人:崔先生 杨女士
联系电话:15225505888 18539994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