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宜阳县北城区锦龙大道北段新建工程(李贺大道-北环路)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阳县建设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前期工作已准备就绪,具备招标条件,河南四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工程名称:宜阳县北城区锦龙大道北段新建工程(李贺大道-北环路)
2、招标编号:宜工交【2017】57 号
3、项目概况: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宜阳县北城区锦龙大道北段 (李贺大道-北环路) 新建工程,位于宜阳县北城区东部,工程南起于李贺大道,北至北环路,全长1493m,道路红线宽40m,其中主车道21米,绿化带各2.5米,慢车道各3.5米,人行道各宽3.5米。总投资约2500万元。
4、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二个标段。
一标段:施工标段;
二标段:施工阶段监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施工标段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及2013-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施工标段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且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职务。
3、监理标段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及2013-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且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职务。
4、投标人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企业注册地或项目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投标报名1、报名时间:2017年6月9日至6月15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119室。
3、报名时须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2013-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标段);拟派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标段);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无在建证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企业注册地或项目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注:以上各项要求查验原件并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可直接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6月 29 日上午9:30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招 标 人: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9- 68828603
招标代理:河南四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康东路汇通街交叉口南200米政和国际605室
联 系 人:姚女士 联系电话:0379-63967788
邮 箱:hnsflyf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