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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事务所定点服务单位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浏览量:1908  发布时间:2017/6/8 18:08:00

招标编号:郑财招标采购-2017-253号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郑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就郑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事务所定点服务单位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事务所提供密封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服务范围:郑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郑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监管的企业可以根据情况使用。  

2.服务期限:暂定三年。  

3.项目分包  

项目包号  

项目分类  

A  

会计师事务所  

B  

资产评估机构  

C  

律师事务所  

二、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出售起止时间:2017年6月8日-6月27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公休日和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402室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本,售后不退。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依法设立,能够独立享有民事法律权利、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在郑州市注册登记(在郑州市以外区域登记注册的须在郑州设有分支机构);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提供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2017年1-5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提供政府采购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7、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家或省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  

8、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条件。  

其他有关事项:  

投标人报名时应当携带事务所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包C除外)、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提供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2017年1-5月纳税证明材料、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和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的查询结果页面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要求出示原件,保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  

四、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6月28日上午09: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纬四路13号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大厅  

其它有关事项: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  

五、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7年6月28日上午09:00  

开标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六、本次招标购买标书联系事项:  

采购人:郑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371-67189051  

采购人地址:郑州市嵩山南路1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371-65993511     

采购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1-65993320   传真电话:0371-65993320  

联系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  

开户行:广发银行郑州行政区支行  

账号:8898516010005452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