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投资大厦整修及区域环境整治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委托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投资大厦整修及区域环境整治项目
招标编号:郑经采公开(2017YXDL)204号
2.2项目地点: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场南路与第八大街交叉口东南角
2.3 招标范围及内容:经开投资大厦西配楼一楼、二楼装修。
2.4标包划分:根据项目实施内容,计划划分2个标包:
标包1:投资大厦西配楼一楼整修改造施工;
标包2:投资大厦西配楼二楼整修改造施工。
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
2.5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进行廉洁资格审查,只有通过廉洁资格审查的单位方能进入下一步投标程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报名时根据豫建【2016】38号文件第二条(省内企业)、第三条(省外企业)规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可不提供原件,但应提供盖章复印件及网上查询结果,保证查询信息与复印件一致;
3.2 财务要求:2014年1月1日以来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报名时提供2014年1月1日以来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不少于2年)、单位2017年1月1日以来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记录等原件;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项目,报名时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原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 信誉要求:2014年1月1日以来无重大质量问题、无重大安全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报名时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5 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项目业绩。报名时提供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及项目经理业绩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原件,项目经理2017年1月1日以来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
3.6其他要求:
3.6.1参与投标竞争的单位,报名时提供单位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在有效期内)。查询范围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等;
3.6.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4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即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报名时提供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声明;
3.6.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要求查询对象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3.6.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包投标,报名时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6.5代表本单位参加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单位近半年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23日至2017年8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3号中华大厦19层1918房间)报名登记。
4.2报名时请按上述“3、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携带相关证明证件、企业简介、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项目部组成人员基本情况介绍及相关证书等及其他投标人认为必要的相关资料。
以上资料要求报名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相关证明、证件、业绩合同等报名时均须出示原件,原件必须与复印件一致,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报名单位同时提交报名资料真实性承诺,保证提供报名资料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造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保留追究其相关责任的权利。
4.3廉洁资格审查要求:
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报名时在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廉洁资格审查须知》和《廉洁资格审查表》,应按照《廉洁资格审查表》的要求准备相关的书面资料及扫描件电子版(JPG格式),在规定的时间内由项目经理本人报送并接受廉洁资格审查,不接受委托人报送的廉洁资格审查资料。
廉洁资格审查地点:郑州经开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点设在郑州高新区人民检察院一楼门岗东侧大厅(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与石楠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北)。
4.4 招标文件的获悉:
通过廉洁资格审查的单位,请按招标代理机构另行通知的时间在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1918房间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单位地址:郑州市航海东路1405号
联系人:王永
联系电话:0371-8662993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3号中华大厦19层
联系人: 韦玉军 周圆芳 沈政 位小坤
联系电话:0371-69092276
电子邮箱:hnyx1917@126.com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