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传染病医院因业务需求,就传染病职业暴露应急检测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信阳市传染病医院传染病职业暴露应急检测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 信传院询采【2017】001号
2.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2预算金额:15万元
2.2采购内容:全自动化学发光分析仪、检验科PCR实验室设备及相关配套设备一批(报名时提供设备参数)
2.3交货期限:20日历天(含安装、调试)
2.4交货地点:信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招标人指定地点)
3.竞标人资格要求:
3.1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询价文件获取信息:
4.1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2017年8月24日至 2017年8月2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时(北京时间)到信阳市传染病报名。
5.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报名时必须携带:
5.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法人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5.2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按成立年份推算)或基本户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企业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企业近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
5.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4投标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
5.5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以上资料出具原件并加盖单位有效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资料与其开标时标书所附相关资料必须一致,报名结束后报名资料未经招标人允许不予更换,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6.询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6.1询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8月2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信阳市传染病医院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地点:
7.1开标时间:同询价文件递交时间
7.2开标地点:同询价文件递交地点
8.公告发布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9.联系方法:
采购人:信阳市传染病医院
地址:312国道京珠高速路口东500米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6-3880506 15294739331
监督单位:信阳市传染病医院监察室
监督电话:0376-388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