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信息 > 招标公告> 正文

惠济区人民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浏览量:1937  发布时间:2017/6/8 17:06: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惠济区人民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建设项目已由区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南天河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惠济区人民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建设项目施工  

2.2 招标编号:郑惠财公开招标(2017)56号  

2.3 工程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约3675.6㎡;建筑层数,地上三层。  

2.4 建设地点:郑州市惠济区区政府东侧。  

2.5 招标范围:该项目施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细以招标文件为准。  

2.6 工期要求:200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要求,按国家标准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壹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在有效期外的需提供继续教育证明】,取得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和正在承接的项目,并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  

3.3 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且无在建和正在承接的项目,并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  

3.4 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  

3.5 企业业绩要求:  

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投标企业具有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4000平方米或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公共建筑项目施工业绩:以竣工报告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或交工)验收报告。【竣工(或交工)验收报告需体现五大责任主体及以上验收单位(至少为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的验收意见、验收时间及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业绩合同须加盖双方骑缝章,否则无效】;  

3.6 投标人需提供自2017年1月(含1月)以来其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法人授权委托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7 对参与投标竞争的单位,要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含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法人授权委托人),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3.9 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4.1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1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现场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4.1.1 法人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1.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副本;  

4.1.3 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及职称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和正在承接项目承诺书、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  

4.1.4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无在建和正在承接项目承诺书、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  

4.1.5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或交工)验收报告,业绩合同须加盖双方骑缝章,否则无效;  

4.1.6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法人授权委托人的社保证明;  

4.1.7 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1.8 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股东信息;  

4.1.9 企业信用记录查询信息打印页;  

4.1.10 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其它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交的资料。  

备注:  

  1) 上述材料应根据“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  

  2)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可选择不携带证书原件,但需提供上述证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中查询的企业信息、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3) 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4) 社保证明须是网上下载的网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5) 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2 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4.2.1 现场报名  

4.2.2 报名时间:2017年06月08日至2017年06月15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节假日休息);  

4.2.3 报名地点:郑州市金水区优胜南路26号国奥商务22层2209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6月08日至2017年06月15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节假日休息);  

5.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郑州市金水区优胜南路26号国奥商务22层2209;  

    5.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出售;   

5.4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06月29日09时30分。  

6.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金水区优胜南路26号国奥商务22层开标室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惠济区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  

8.其他事项  

8.1 招标人将依据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的数量来决定是否进行资格预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8.2 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天河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文化北路与开元路交叉口动漫基地4层  

联系人:马先生、李女士  

联系方式:0371-55912090  

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  

联系人:刘先生、郑先生  

电话:0371-63976168/63976573  

   

河南天河投资有限公司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6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