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宜阳县南环路西延(新增国道G343)建设项目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阳县交通运输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宜阳县南环路西延(新增国道G343)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宜工交[2017]83号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投资金额:约3772万元
2.5项目规模:南环路西延建设项目包括道路施工,桥梁施工及监理。位于宜阳县南环路与华兴路交叉口,向西穿越城关镇,全长5.34公里,其中老路改建2.56公里,新建道路2.78公里,路基宽10米,路面宽9米,沥青混凝土路面。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7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2.8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一标段:宜阳县南环路西延(新增国道G343)道路工程建设;二标段:宜阳县南环路西延(新增国道G343)桥梁工程建设;三标段:项目监理服务。
2.10各投标人可报名参加本项目多个标段,但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相关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安B证),且无在建工程,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质检(量)员、安全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岗位配备齐全。
4、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及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投标人需提供上述人员的劳动合同,持岗位证书、并出具2016年7月至2017年7月(连续12个月)公司交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5、投标人需具有2013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单项合同1800万以上类似工程业绩一项(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同时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网页公示截图)。
6、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者从检察机关开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下载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标前投标人需提供,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不退还。
8、外省建筑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开标前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
9、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1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
第二标段: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相关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安B证),且无在建工程,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质检(量)员、安全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岗位配备齐全。
4、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及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投标人需提供上述人员的劳动合同,持岗位证书、并出具2016年7月至2017年7月(连续12个月)公司交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5、投标人需具有2014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单项合同500万以上类似工程业绩一项(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同时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网页公示截图)。
6、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者从检察机关开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下载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标前投标人需提供,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不退还。
8、外省建筑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开标前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
9、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1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
第三标段:
1、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相关专业总监理工程师资格,且要求无在建监理项目(提供无驻工地承诺书);
2、报名时投标人需提供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本次招标通过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投标人登录中心网站(www.yyggzyjyzx.com)点击“网上交易”,通过“证书Key”方式登录,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用户注册及证书Key办理、使用,咨询电话0379-68937376)。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5.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8月23日至8月29日18:00。
潜在投标人知道招标信息后,应及早获取招标文件,避免因网络等不可预见因素造成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因此造成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将不再延长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9月13日下午15时3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阳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宜阳县人民北路23号
联系人:张志刚
电 话:0379-68882908 13623887664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高新区北航科技园1期6号楼602室
联系人:徐伟鸽
电 话:0379-61117555 13703796032
邮 箱:zkgsl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