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河南省发展燃气有限公司加油加气合建站及LNG加气站工程、连接线工程无损检测竞争性谈判项目已经上级批准,资金自筹。采购人为河南省发展燃气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竞争性谈判。
2.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
2.1 项目名称:加油加气合建站及LNG加气站工程、连接线工程无损检测;
2.2项目地点:
2.2.1加油加气合建站及LNG加气站:鹤壁市鹤山区韩林涧产业园区、许平南高速公路许昌南服务区;
2.2.2连接线:新郑市薛店镇
2.3 项目概况:
2.3.1加油加气合建站及LNG加气站:鹤壁煤炭产业园区二级加油加气合建站一座,含一台60m3液化天然气储罐、两台30m3柴油储罐、两台20m3汽油储罐及相关管道;
许昌南高速公路服务区三级加气站南、北服务区各一座,每座加气站含一台60m3液化天然气储罐及相关管道。
2.3.2 连接线:中原油田-开封-薛店输气管道工程薛店站与中油洁能、中石油昆仑、中油压缩连接线。
2.4 采购范围:
2.4.1加油加气合建站及LNG加气站:鹤壁煤炭产业园区(1座加油加气合建站),许平南高速公路许昌南服务区(2座LNG加气三级站)管道无损检测采购;
2.4.2连接线:中原油田-开封-薛店输气管道工程薛店站与中油洁能、中石油昆仑、中油压缩连接线管道无损检测采购。
2.5 服务期限:同施工合同约定工期;
2.6 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和标准。
3.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3.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无损检测机构C级及以上)和环保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并所有证件在有效期内;
3.3 具有RT-射线照相检测、PT-渗透检测核准证;
3.4谈判申请人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LNG加气站或加油站或天然气管道无损检测项目等相关业绩,且业绩和信誉良好;
3.5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有国家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无损检测RT人员II级》及以上资格,并具有三年以上的无损检测经验,至少有一座LNG加气站或加油站或天然气管道无损检测业绩;
3.6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谈判报名
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款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17年08月 22 日至2017年08月24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到河南省发展燃气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持以下资料现场报名: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须提供原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
(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和环保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须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
(4)具有RT-射线照相检测、PT-渗透检测核准证(须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
(5)谈判申请人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的合同);
(6)拟派项目负责人国家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无损检测RT人员II级》证书及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
5、谈判文件的获取
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开户行:中原银行开封城东支行
名称:河南省发展燃气有限公司
账号:5027525400022
谈判申请人在转账和汇款时,请务必注明所投项目的项目名称,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谈判申请无效等后果由谈判申请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http://www.hnzbcg.cn/Index.asp》、《河南省发展燃气有限公司http://www.hnfzrq.com/》上发布。
7.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7.1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 25日 10 时00分,地点为河南省发展燃气有限公司;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3 装订要求:谈判响应文件一正二副,采用软皮封面,胶装,须用封套密封,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活页装订;
7.4 封套上应标明:项目名称,谈判申请人名称,在2017年8月25日10时00分前不得开启;
7.5 书脊上应标明:项目名称、正/副本和投标单位名称;
7.6将谈判响应文件正副本和电子U盘密封在一个包封内。
8.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河南省发展燃气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玄玄
联系电话:0371-89908012
采购人:河南省发展燃气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华夏大道(原四港联动大道)与慈航路(原郑港五路)向东500米路北航投大厦
联系人:邢女士、马先生
联系电话:0371-89908046、0371-89908044
河南省发展燃气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