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信息 > 招标公告> 正文

新安县第二实验幼儿园建设工程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浏览量:1811  发布时间:2017/8/22 16:35:00

新安县第二实验幼儿园建设工程设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招标条件:

新安县第二实验幼儿园建设工程设计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新安县教育局,现委托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安县第二实验幼儿园建设工程设计项目

2.2  审批编号:洛新政集采【2017-08-9006】

2.3  招标编号:洛新交易【2017】243号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概算及技术文件制作等。

2.5  建设地点:新安县境内

2.6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7  资金来源:2015年第一批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中央和省级奖补资金

2.8  预算资金:约40万元

2.9  计划工期:20天

2.10 质量要求:合格

2.11 结构层次:规划用地16.108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持有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问题,无不良记录;

3.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综合甲级)及城乡规划乙级(含)以上;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及高级技术职称;(注: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一经报名不得更换)。

3.5、拟派项目负责人和被委托人须为本单位员工,并提供劳动合同及2016年7月份至2017年7月份连续的本单位社保缴费明细(并提供查询网站、登陆账号及密码)。

3.6、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

3.7、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查询信用记录,如有不良信用记录(包括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弄虚作假等的不良行为)其报名及投标将被拒绝(提供查询网页,且随时可查);

3.8、本次招标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9、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信息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3日----2017年8月29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本次采购通过新安县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供应商登录中心网站(www.xaxggzyjyzx.cn)点击“供应商登录”,通过 “证书Key”方式登录,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用户注册及证书Key办理、使用,咨询电话 0379-69921072,63922311)。招标文件300元。

4.3、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按照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9月6日下午15:10 (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洛阳)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七、开标人员名单:丁曦、张闪

八、联系方法:

招标人:新安县教育局

地  址:洛阳市新安县畛河路与上海路交叉口南100米

联系人:袁女士           电  话:13592066718

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南昌路与九都路交叉口壹号城邦10栋506室

联 系 人:董先生         电    话:0379-62220309

电子邮箱:hnlhlyfgs@163.com

 2017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