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博爱县人民检察院委托,就博爱县人民检察院“两房”和“警示教育基地”建设项目配套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补充通知: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博爱县人民检察院“两房”和“警示教育基地”建设项目配套工程
2、采购编号:博政采购(2017)329号
3、项目概况:博爱县人民检察院“两房”和“警示教育基地”建设项目配套工程,室外部分包含路面、广场花岗岩铺装、围墙、旗台、给排水、及路灯电路等;餐厅位于焦作市博爱县葵城路与发展大道交叉口东北角,属于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419.6m2,结构主要屋面标高7.55m,地上2层,一层4m,二层3.6m,室内外高差0.3m;博爱县人民检察院便民服务大厅,案件管理中心位于焦作市博爱县葵城路与发展大道交叉口东北角,属于砖混结构,建筑面积为494.14m2,结构主要屋面标高3.55m,地上一层,层高为3.6m,室内外高差0.15m,投资约3563574元。
4、公告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博爱县人民政府网、博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二、补充内容如下:
在工程量清单电子版中,每个单位工程中表-12-2中暂估和合价两列小数点后数值未显示完全,请各投标单位自行调整表格宽度至数值完全显示的状态。
博爱县人民检察院
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