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2017年轻质混凝土装配式机房集中采购项目(招标编号XHTC-GC-2017-0212),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新华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为了加快推进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铁塔类项目建设,充分考虑建设经济性和运行稳定性,计划2017年引入轻质混凝土装配式机房,全省预计需求230个,因实际项目需求来自运营商,最终采购量以实际采购合同为准。
1.2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3 本项目共划分为四个标段,具体标段及区域划分如下:
标段
地市
区域
拟中标份额及金额
拟中标名次
标段一
郑州市、开封市、新乡市、焦作市、济源市
区域一
60%(110.4万元)
1
区域二
40%(73.6万元)
2
标段二
洛阳市、三门峡市、平顶山市、南阳市
区域一
60%(108.6万元)
1
区域二
40%(72.4万元)
2
标段三
安阳市、鹤壁市、濮阳市、商丘市、周口市
区域一
60%(144.6万元)
1
区域二
40%(96.4万元)
2
标段四
许昌市、信阳市、驻马店市、漯河市
区域一
60%(116.4万元)
1
区域二
40%(77.6万元)
2
各标段中标候选人按照排名顺序分别与区域划分的顺序由小到大一一对应,即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拟中标区域为区域一,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拟中标区域为区域二。本项目共分四个标段,按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的顺序依次评审并确定中标候选人,因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中标两个标段,如一个投标人在较前标段中标数量已达到2个,其在后续标段的评审中不再具备中标资格。
1.4本项目各类机房单价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如注册资本金为非人民币的其他货币,以报名当日中国银行总行首次发布的外币对人民币的现汇卖出价计算所得出的人民币金额为准)。
2.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投标人主要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每个标段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在投标人处注册;每个标段投标人还须至少配备4个施工队伍,每个施工队伍施工人员人数不少于6人,其中必须配备一名区域负责人,至少一名具有电工证的作业人员,至少一名具有焊工证的作业人员,至少一名安全员(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至少一名资料员。(各标段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施工队伍人员不允许重复,施工队伍中施工人员不允许重复)
2.4投标人须具备【自2015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全国范围内的通信行业装配式机房工程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
2.5投标人近两年内须财务状况良好,且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15年度、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2.6投标人在全国企业(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得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吊销(撤销、注销、收缴)相应资质(许可、认证)类证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在处罚期限内,或存在其它影响投标及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中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2.7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9其他要求:投标人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06月08日至2017年06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郑州市东风路与金水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C座(卫华大厦)8楼803室。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当委托被授权人持单位介绍信(含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5 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5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中国铁塔商务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北街19号
招标代理: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东风路与金水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C座(卫华大厦)8楼803室
联 系 人:刘先生、贾先生
联系电话:0371-55913932、0371-55939555
传 真:0371-53397857
邮 箱:xinhuasx003@163.com
2017年06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