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2016年城区管道非开挖修复工程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2016年城区管道非开挖修复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郑州市
2.3投资总额:约1500万元
2.4计划工期:120 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招标范围: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7标段划分:
施工:一个标段(选取3家入围单位)
监理:一个标段(选取2家入围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
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合格、有效;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具有管道非开挖技术和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5、 2014年7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至少一项),以合同为准。
3.2监理标段
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合格、有效;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投标人须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3、拟派项目总监自2014年7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或协议、项目招标公告网页版及中标公示网页版(现场进行网上查询),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将不被接受报名)。
3.3提供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的审计报告(须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
3.4 企业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包含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开具日期须在公告报名期间)。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21日至2017年8月25日,每日上午8:30至下午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黄河路129号天一大厦B座2101室)报名。
4.2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总监证、项目业绩、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财务审计报告(所需资料均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4.3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 话:0371-63841160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黄河路129号天一大厦B座2101室
联 系 人:王君益
电 话:0371-5562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