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修招F-G-H-2017-013号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修武县西门村、西关村、南门村、刘桥村、东关村、江旁庄村、南关村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项目(运河丽景小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自筹,招标人为修武县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采用CL建筑结构体系,建设地点位于体育路以南、规划经一路以西、青龙大道以东,占地约161亩。其中安置房建筑面积131717.29平方米(最终以施工图为准),规划建设18栋楼,临体育路11层4栋楼、其余为9层13栋楼,另建幼儿园一座。
2.2建设地点:修武县体育路以南、经一路以西(规划路)、青龙大道以东区域。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4计划工期:18个月。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需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及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同时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业绩要求:企业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正在进行的或已完工的采用CL建筑结构体系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业绩不少于1个;(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
3.5投标企业开标时均需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对该公司(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拟派技术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且显示无行贿记录;
3.6投标企业报名时需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拟派技术负责人、委托代理人自2016年7月以来至少连续六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4.报名信息
4.1报名时间:2017年08月22日至 2017年08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企业法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3.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现场报名。
4.2报名地点: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农业路政七街省汇中心A座2701室)。
4.3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4.4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同报名地点。
4.5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5.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开标时间、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修武县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先生
电 话:0391-7177066
联系地址:修武县城关镇青龙大道与丰收路交叉口西南角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71-63768337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政七街省汇中心A座2701室
9.监督单位:修武县建设工程招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0391—7183390
2017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