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淮滨县2016年度第一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己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淮滨县土地整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3-5标段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GXDL-2017-001
2.2、建设规模:项目区建设总规模133.34hm2,涉及淮滨县固城乡、赵集镇2个乡镇8个行政村。项目建设总投资约1200万元。
2.3、计划工期:3--5标段90日历天/标段。
2.4、招标范围:
三标段:赵集镇朱岗村、李岗村土地平整、农田水利工程和3m宽田间道路等;
四标段:固城乡马庄村3m宽田间道路等;
五标段:固城乡马庄村土地平整、农田水利工程和3m宽田间道路等;
注:1.以上各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2.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参加1个标段投标。
2.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三、五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3.2.1项目经理应为相关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本单位缴纳一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签订了劳动合同;至投标截止时无在建工程,所承揽的施工项目未交工或正在施工的项目经理不允许报名,若报名的项目经理不符合该条要求而参加报名,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3.2.2项目技术负责人应为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在本单位缴纳一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签订了劳动合同;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3项目班子要求: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施工员(3个)、造价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具有岗位证书,且在本单位缴纳一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签订了劳动合同。
3.3、业绩要求:投标企业近三年内(2014年6月1日起)企业承担过类似项目施工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整治等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4、财务状况要求:企业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近三年(2014年度—2016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3.5、信誉要求:
3.5.1近三年内没有与欺骗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严重违法行为的;
3.5.2近三年内承担过土地(整治、整理、复垦)开发项目存在严重工程质量、安全和信誉等问题及因自身原因造成竣工验收不合格或拖延工期的不得参与投标;有转包工程行为的不得参与投标;(此项是对投标人的资信要求,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自我评定,并出具符合资信要求的评定结果承诺书。若评定结果承诺书与实际不符,造成后果自负。)
3.6、投标单位应在报名时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中需显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名称,且开具时间需在发布招标公告之后);
3.7、截止投标报名时,被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或信阳市国土资源局通报批评正在整改中、信用等级被河南省土地整理中心评定为B级及以下或被省(市)土地整理中心限制投标的均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含实际控股)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二)四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3.2.1项目经理应为相关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本单位缴纳一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签订了劳动合同;至投标截止时无在建工程,所承揽的施工项目未交工或正在施工的项目经理不允许报名,若报名的项目经理不符合该条要求而参加报名,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3.2.2项目技术负责人应为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在本单位缴纳一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签订了劳动合同;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3项目班子要求: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施工员(3个)、造价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具有岗位证书,且在本单位缴纳一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签订了劳动合同。
3.3、业绩要求:投标企业近三年内(2014年6月1日起)企业承担过类似项目施工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整治等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4、财务状况要求:企业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近三年(2014年度—2016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3.5、信誉要求:
3.5.1近三年内没有与欺骗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严重违法行为的;
3.5.2近三年内承担过土地(整治、整理、复垦)开发项目存在严重工程质量、安全和信誉等问题及因自身原因造成竣工验收不合格或拖延工期的不得参与投标;有转包工程行为的不得参与投标;(此项是对投标人的资信要求,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自我评定,并出具符合资信要求的评定结果承诺书。若评定结果承诺书与实际不符,造成后果自负。)
3.6、投标单位应在报名时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中需显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名称,且开具时间需在发布招标公告之后);
3.7、截止投标报名时,被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或信阳市国土资源局通报批评正在整改中、信用等级被河南省土地整理中心评定为B级及以下或被省(市)土地整理中心限制投标的均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含实际控股)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须知:
4.1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8月21日至 2017年8月25日止(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到 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代理机构服务窗口进行报名,逾期不候。
4.2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证件(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书上需同时注明法人联系电话;企业固定电话;委托人联系电话、邮箱;投报本项目项目经理姓名);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若为最新资质证书,则复印件二维码要求清晰可辨可扫描,否则视为无效资质证件);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近三年(2014年度—2016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近三年(2014年6月1日起)类似项目施工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整治等,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原件);注册建造师资格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身份证、社保部门开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最近一年的社会保险明细,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项目技术负责人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社保部门开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最近一年的社会保险明细,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施工员、造价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相关岗位证书、身份证,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评定结果承诺书等。
注:以上资料验原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可不提供原件,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且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阅到该企业相关信息]后留两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4.3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标段;
4.5投标保证金金额:每标段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注: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于开标前到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23号窗口换取《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过期不办理。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需提供:
(1)单位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
(2)银行汇款或转账凭证;
(3)单位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
以上资料均验原件留存加盖单位盖章的复印件。
4.9各单位领取标段招标文件必须与投报的标段一致,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9月11日14: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滨县土地整理中心
地址:淮滨县桂花路中段东侧
联系人:鲁女士
联系方式:0376-3251999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心怡路与广场南路交汇处升龙广场2号楼908室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13592663793
监督机构:淮滨县国土资源局
监督电话:0376-7798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