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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公安局警用无线通信系统项目

浏览量:1982  发布时间:2017/8/21 12:10:00

1、招标条件:

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郑州市公安局的委托,就郑州市公安局警用无线通信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内容:

2.1、工程名称:郑州市公安局警用无线通信系统项目

2.2、招标编号:郑财经建-2017-(059)号

2.3、标段划分、内容及招标控制价

项目名称

标段

标段内容

数量

招标控制价(万元)

郑州市公安局警用无线通信系统项目

A

350M警用数字系统(中心管理平台,数字集群系统,数字同播系统,机房基础设施及管理系统、调测用设备及终端等)

1项

3076.6

B

LTE无线图像传输系统(LTE无线图像传输基站及终端设备等)

1项

899.8

注:标段A投标人应为350兆警用数字集群系统主要设备生产厂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标段A、B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质量要求:符合规范、设计等要求,质量合格。

2.5、建设周期:本系统建设采用集成招标方式,项目中所涉及到的硬件设备、配套软件、终端设备及安装调测等,由投标人整体提供。本系统施工要求为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完成与省公安厅和地铁公安分局的联网对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标段A投标人所投的350兆警用数字集群系统主要设备需提供工信部核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复印件及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的检验报告;标段B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信誉要求:

3.3.1、提供检察机关出具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查询范围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开具时间必需在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日期之前)。

3.3.2、提供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的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人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3.3、提供企业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人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投标报名: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8月21日至2017年8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法定假日除外);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路109号黄河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F楼

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3楼302室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4.3、企业报名时请携带以下以下报名材料的原件(除核准证和资质证书外)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1)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

(3)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复印件及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的检验报告(标段A);

(3)资质证书(标段B);

(4)安全生产许可证(标段B);

(5)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及承诺函。

5、开标时间及地点

具体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公安局

地址:郑州市二七路110号

联系人: 高先生

电话:0371-69620631  

代理机构: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路109号

联 系 人:赵女士

电    话:0371-66028275    66028587

传    真:0371-66028583

电子邮件:zdoffice@126.com

地    址:郑州市金水路109号黄河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F楼3楼3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