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偃师市土地储备中心的委托,就偃师市后纸庄整村拆除、清运及场地平整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偃师市后纸庄整村拆除、清运及场地平整项目
2.2 招标编号: 偃公采〔2017〕062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偃政采〔2017〕063号
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 预算金额:221.16万元
2.5 项目地点:偃师市后纸庄村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的合格标准
2.7 招标范围:偃师市后纸庄村整体拆除、垃圾清运及场地平整
2.8 计划工期:一年
2.9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0 项目内容 :偃师市后纸庄村整体拆除项目涉及砖混房屋、彩钢棚、土木瓦房、猪舍等共计81045.4717㎡,其中民宅70932.3972㎡,厂房、猪舍等10113.0745㎡,需大型机械对其拆除、清运及场地平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持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包括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新成立企业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的财务审计报告);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承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报名通过后不得更换项目经理;
3.3 项目经理和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和在本单位缴纳的2016年7月以来连续一年(含)以上社保(网上可查询,提供查询途径);
3.4 投标单位应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须在公告期间内);
3.5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21日至2017年8月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受理大厅报名,报名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报名需携带材料:
5.1 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到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即可;
5.2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办理过三证合一的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近三年财务状况报告;
5.3 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承诺书;
5.4 项目经理和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和2016年7月以来连续一年的社保证明(网上可查询,提供查询途径);
5.5 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须在公告期间内);
5.6“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
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承诺书和网站截图留原件)。
注:可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到企业信息的施工投标单位,报名及开标时可不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信息的网页截图。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9月12日上午14:30(北京时间)
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媒体
本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全国公共交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偃师市)》公告,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偃师市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人:翟先生
电 话:15515385888
联系地址:偃师市华夏路
招标代理: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洛阳市西工区七一路13号1323室
联系人:赵女士
电 话:18037629360 0379-63637166
邮 箱:624903915@qq.com
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