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三门峡市虢国公园管理处的委托,就三门峡市虢国公园管理处园林城市复检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二次招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于2017年8月15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发布了竞争性谈判公告。由于相关原因,现发布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三门峡市虢国公园管理处园林城市复检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二次招标)
二、项目编号:三财采购(2017)第126号总第2872号
三公资建(2017)112号
三、变更内容
1、原谈判文件中“第五部分 工程建设标准”5、招标控制价编制要求: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的计价执行《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版)》及相关的配套文件和有关规定计算。项目评审的内容包括:定额套用、材料单价、取费标准的评审。材料价格首先《三门峡工程标准造价信息》2016年第2期发布价,发布价上没有的参考《郑州市建设工程材料基准价格信息》2016年第二季度价格或现行市场价,人工工日按90元/工日。本工程执行豫建设标[2016]24号文营改增一般计算方法。
现变更为:本次评审主要依据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工程答疑文件、《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版E园林绿化工程)、《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HA A1-31-2016)及以上定额的相关配套文件规定计算。项目评审内容包括:定额套用、材料单价及取费标准的审查。材料价格执行《三门峡工程标准造价信息》2017年第2期发布价,发布价没有的参照《郑州市建设工程材料基准价格信息》2017年第一季度价格或现行市场价。人工费及动态调整指数执行豫建标定【2016】40号文;营改增后计价依据调整执行豫建设标【2016】24号文;规费执行豫建设标【2014】29号文,其中社会保障费按照三建【2016】574号文全额计取;增值税“销项税额执行豫建设标【2016】24号文规定,按11%计取。
2、原谈判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电子化注意事项中“投标人提交的资料,中心将在工作日(8小时)内进行验证工作,请投标人合理安排资料提交时间”
现变更为:投标人提交的资料,中心将在工作日(4小时)内进行验证工作,请投标人合理安排资料提交时间
四、其它内容不变。
五、发布变更的媒介
本次变更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媒体上公开发布。
六、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三门峡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398-2608915
招标人:三门峡市虢国公园管理处
联系人:李亚茹
联系电话:13939881736
代理机构: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秦岭路与建设路交叉口西元广场东塔B座9楼
联系人:齐倩
联系电话:0398-3198903 0398-3191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