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洛阳市洛龙区教育局校园直饮水机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采购要求、有能力的供应商积极参加。
1、项目名称:洛阳市洛龙区教育局校园直饮水机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编号:洛龙集采【2017】071; 代理编号:GDZBDL-2017-331
2、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
3、采购内容:6龙头饮水机设备(含净化装置)200台
第一标段:6龙头饮水机设备(含净化装置)100台,以龙门大道为界限,东边包含二中、洛龙三中、洛龙区三实小、洛阳市第十七中学等17个学校。
第二标段:6龙头饮水机设备(含净化装置)100台,以龙门大道为界限,西边包含古城中学、六实校、第七实验学校、洛龙区第五小学等16个学校。
4、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供货安装完毕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第一标段:约130.50万元,第二标段:约130.50万元。
7、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是) 采购中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是)
经财政部门核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7、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经营范围为本采购项目的相关内容;
(3)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企业注册地或项目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主要产品(6龙头饮水机设备)设备厂商出具的针对本次项目的授权书(同一品牌产品只能由生产厂家本身或其唯一授权代理商参与投标);
(5)投标人必须具备项目内容中的制造或销售、安装及本地服务能力;
(6)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2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原件: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7)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以成立年份为准向后推算。成立年份不足一年须提供供应商资产负债表)。
(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9)供应商只能针对本项目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9、报名需携带资料:。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且经营范围为本采购项目的相关内容,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需要审核原件,另需提供复印件一套加盖投标人公章。
10、报名时间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1)报名时间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8月21日至2017年8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
(2)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洛阳市西工区七一路与滨河路交叉口35-4院3楼(原煤炭公司三楼)
1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9月14日9时30分整
(2)地点为:洛阳市洛龙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东204开标室(政和路与广利街交叉口西南角)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2.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13、公告期限:2017年8月21日至2017年8月25日
14、采购人:洛阳市洛龙区教育局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
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13525922789
代理公司: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七一路与滨河路交叉口35-4院3楼(原煤炭公司三楼)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17703889996 18103798807
2017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