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信息 > 招标公告> 正文

洛宁县河底镇人民政府洛宁河底镇城村村环境整治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浏览量:2768  发布时间:2017/6/8 11:18:00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洛宁县河底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洛宁河底镇城村村环境整治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要求、有能力的潜在申请人积极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洛宁河底镇城村村环境整治工程  

  2.项目编号:宁财购[2017]0512号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预算:约200万元  

 6.项目内容:洛宁县河底镇城村村环境整治工程施工,包括:新建寨门、新建围墙、国旗台、沿街外里面、1号院接官亭、东西厢房项目等。  

  7.项目地点:洛宁河底镇城村村  

  8.质量要求:合格  

  9.工    期:90日历天  

  10.采购包划分:一个采购包  

二、申请人资质要求:  

   1、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申请人应具有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含古建筑维修项目);  

   3、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文物保护工程岗位培训证书;  

   4、河南省外申请人须到省文物行政部门备案;  

   5、申请人须提供企业2014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且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业绩一份(须提供施工合同,以签订日期为准);  

   6、申请人须提供磋商公告发布期间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三、报名时间及资料  

1. 报名时需持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的文物保护工程岗位证书、企业2014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且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业绩一份(须提供施工合同,以签订日期为准)、磋商公告发布期间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如果为外省企业须提供河南省文物行政部门备案信息。(以上所需证件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备查,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  

2. 以上要求报名并领取了磋商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磋商时由磋商小组独立负责。  

3. 报名时间:2017年6月9日至2017年6月15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4. 报名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服务大厅;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2. 领取磋商文件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服务大厅。  

 五、响应文件的投递  

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 年6月20日上午10:00时;  

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室;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洛宁县河底镇人民政府  

地    址:洛宁县河底镇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3937955517   

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新区863创智广场1栋1002室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79-60152258  

邮    箱:luoyangmh@126.com  

   

                                                                 

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