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县校车服务公司招商公告
项目编号:2017-CG-G048-071
依据国家《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为规范我县校车安全管理,满足学生上下学乘车需求,保障学生乘车安全,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就平舆县校车服务公司项目实行公开招商,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经县人民政府批准,需成立平舆县校车服务公司,为我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幼儿)提供校车接送服务。该项目由县政府以租赁的方式提供土地100亩(以实际使用亩数为准);服务公司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承担投资风险、经营风险和安全管理责任。预计项目总投资约5000万元。
二、项目内容
(一)购置100至150台专用国五排放标准校车及建设校车安全监控平台。
(二)经营区域和服务对象:平舆县九年制义务教育需乘车学生及学前阶段需乘车幼儿。
(三)经营模式:由取得经营权企业自筹资金购置标准化校车实行公司化运营,并通过高规格智能管理系统对校车运行进行信息化实时监控。
(四)经营收益:经县物价部门核准,取得经营权企业向需乘车学生收取乘车费。
(五)经营要求:取得经营权企业在1-2年内最多不超过3期投入全县校车全覆盖所需校车,且第一期投资不少于1000万元用于购买校车。
(六)组建一支专业管理队伍。建立健康、安全、高效、先进的校车公司化经营和管理模式。
三、意向投资人资格要求
(一)必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质且具有校车运营资格的公司。
(二)具有购置项目所需全部专用国标校车的能力,且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和实际接送学生的工作经验。
(三)需自行实地查勘标段现场,综合评估确定乘车学生、幼儿需求情况,进行科学搭配,合理优化线路、停靠点设置情况等条件并制定标段校车服务实施方案。
(四)投资人商业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
(五)本项目由投资人全额投资。
(六)能提供一定数量的资产证明和一定数量的注册资金。
四、报名要求
(一)意向投资人报名时,需交纳诚信保证金一千五百万元(1500.00万元)。诚信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报名截止2017 年8月25日下午17:00时(请各投标单位自行考虑跨行、跨地区以及其他各种有可能耽误保证金到账的时间)。诚信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直接汇入下列指定账户。确定的中标企业诚信保证金不再退还,监督用于购买校车和项目建设,未确定的其它意向投资人在确定投资人的公告发出之日起10日后7天内无息退还。未在规定时间到账的,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单位在交纳诚信保证金时,应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及收款单位、开户银行、账号。
收款单位: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平舆支行
账号:246820578944
(二)报名时准备资料
1.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资产证明;
2.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
3.以上证件交验原件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二份。
五、发布公告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舆县政府网》《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六、中选方式及要求
(一)本次招商按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根据投资申请人的综合实力进行筛选。择优确定投资人。同时,按照投资人报名的数量,分别采取以下三种方式进行评选。
1.若报名企业三家以上的,进行公开招标评选;
2.若报名企业为两家时,进行竞争性谈判评选;
3.若报名企业为一家时,经过业主单位考察合格后直接确定为中选人。评选时,企业法定代表人应须到场。
(二)投资人中选后需与县政府签订正式投资协议。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7个工作日,自2017 年 8 月 17 日 至2017年 8 月 25 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二)报名地点: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业务股
八:联系方式
招商人:平舆县教育体育局
联系人 :张先生、王先生 联系电话:13525325056、1383969972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永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女士 联系电话:13839628912
2017年8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