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第八十五中学购置餐厅设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浏览量:1837 发布时间:2017/8/17 17:33:00
郑州市第八十五中学购置餐厅设备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市第八十五中学委托,就该单位郑州市第八十五中学购置餐厅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国内具备相关资格、有良好商业信誉的单位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郑州市第八十五中学购置餐厅设备项目
二、采购编号:郑经采谈判(2017JHDL)202号
三、项目简要说明:
3.1 采购范围:购置部分餐厅设备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3.2 项目地点:郑州市第八十五中学;
3.3 供货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历天;
3.4 质量要求:合格;
3.5 预算资金:约40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满足以上要求: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经审计的2016年度的财务报告(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企业应提供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2017年1月份以来连续3个月依法纳税(完税)和缴纳社会保障金的缴纳凭证材料;
(5)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2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包括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4.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谈判文件发售信息:
5.1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8月17日-2017年8月21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5.2谈判文件出售地点: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80号绿地新都会2号楼A座811室 )
5.3谈判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5.4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购买谈判文件时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财务报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2017年1月份以来连续3个月依法纳税(完税)和缴纳社会保障金的缴纳凭证材料,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所有材料购买文件时需查验原件,留存一套加盖公章复印件,所有材料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申请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谈判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
6.1谈判时间:2017年8月23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6.2谈判地点: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
八、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采 购 人:郑州市第八十五中学
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1-55390338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80号绿地新都会2号楼A座811室
2017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