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内部设施项目二标段施工(二次)招标文件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新乡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内部设施项目二标段施工(二次)
二、项目编号:新采17-117
三、招标范围: 新乡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内部设施项目二标段施工:新乡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内部设施项目二标段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主要包含基础环境装修、暖通、门禁、供配电及UPS、综合布线、配线接入间、消防报警、会议系统、大屏幕显示及扩声系统等智能化系统的施工。
四、变更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中“6.我方在此声明,本项目施工阶段,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常驻现场。终验合格之日起3年内,委派不低于2名技术人员驻场服务(全天24小时),负责本项目的日常运行维护与故障排除,同时负责培训甲方操作人员。未经新乡市公安局书面同意,不更换驻场人员。”变更为“6.我方在此声明,本项目施工阶段,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常驻现场。终验合格之日起3年内,委派不低于1名技术人员驻场服务,负责本项目的日常运行维护与故障排除,同时负责培训甲方操作人员。未经新乡市公安局书面同意,不更换驻场人员。”
五、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做变更。
六、本次公告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
七、本招标工程招标人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监督电话:
新乡市财政局:0373-3688617;新乡市住建委:0373-3696569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宜:
招 标 人:新乡市公安局
联 系 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0373-5030733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宏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090300362
日 期:二0一七年八月十七日